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
从《狄公案》看唐律的中华根脉
唐朝名相狄仁杰号称“狄青天”,历史上与宋朝包拯“包青天”齐名,都是心系苍生、刚正不阿的断案高手。他办案断案重事实依据,擅于深思推理,不滥用刑罚逼供,平反了一大批冤案错案。《狄公案》共六十四回注释标题参见安遇时、蓝鼎元等编撰:《名臣问案牍》,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主要讲述了狄仁杰在昌平任县令时,面对的各种案情和冤狱,以及后来任武则天朝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其中涉及各色人命、奸情、欺诈、抢劫等案件。在破案和面对朝廷上下奸佞小人的过程中,狄仁杰正直正派又熟悉朝廷律法,与恶势力斗智斗勇,除恶扶善,断案如神。尽管《狄公案》为清人作品,小说中不少情状以及律令适用,直接受《大清律例》的影响。但中华法系从战国到唐,首次确立了完整的体系,唐之后一直到清,基本沿袭下来,再无根本上的动荡,所以从一定程度上可作为一种流脉参考,也可从中追溯唐律的相关规制,梳理出原生的法律根脉。
第一节从现场勘验与移尸问责,看历代律例沿革
从第一回到第十九回,主要讲述的是狄仁杰在任昌平县令时,遇到的一个蹊跷之事———地甲胡德状告开客店的孔万德将住在其店中的两个客商杀死在镇口。其实内情是胡德平日与孔万德有仇,又因赌博输钱,忽听说镇口发现两具尸首,二人又曾住孔家客店,便想借故讹诈。孔万德情急之下告到狄仁杰面前。
狄仁杰亲自前往现场勘验,来到客店门前,果然发现有两具尸体倒在那里,委实是被刀所杀。狄仁杰问胡德:“这尸首,本是倒在此地的么?”胡德回禀,是孔万德将人杀死抛尸在镇口,“小人不能牵涉无辜,故仍然搬移在他家门前。求太爷明察”。不想,狄仁杰不等他说完,当时喝道:“汝这狗头,本县且不问谁是凶手,你既是在公人役,岂能知法犯法,可知道移尸该当何罪?无论孔万德是否有意害人,既经他将尸骸抛弃在镇口,汝当先行报县,说明缘故,等本县相验之后,方能请示标封。汝为何藐视王法,敢将这两口尸骸移置此处!这有心索诈,已可概见;不然即与他通同谋害,因分赃不平,先行出首。本县先将汝重责一顿,再则严刑拷问。”说着令差役重打了胡德二百刑杖。
品析:
这里重打“二百刑杖”总数显然过多,与唐朝刑律不符。自《唐律疏议》始,延续到宋、明、清,均对拷讯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即如《唐律疏议》“拷囚不得过三度”专条,规定:“诸拷囚不得过三度,数总不得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数。拷满不承,取保放之。”
照此看来,狄仁杰对胡德的用刑确实重了。而用刑过狠、过量在《狄公案》中比较普遍,或可体现狄仁杰一身正气、对违法作恶之事疾恶如仇。另外,的确也折射出中国历史上社会舆情对用刑拷讯普遍习以为常,熟视无睹。不过体现在历代律令上,法律规定却并非如此,对用刑和刑具的规格、数量等都有相对严格的规定,违法了就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罚。但现实多半是难以实现的,像《唐律疏议》规定,拷满二百还不招供,就要取保放人。事实上,就是像狄仁杰、包拯这样的青天,似乎也难以做到,更遑论一般的官员了。
第三回讲的是狄仁杰亲自去验尸的描写。在这一回故事中,情节曲折跌宕。原先两具尸体,胡德和孔万德都未来得及细看,等到仵作查验,让孔万德辨认时,孔万德才发现其中一个人的尸体并不是当初见过的住店客人。狄仁杰当时又重打了胡德一百刑杖,说他报案不清,反来牵涉百姓。狄仁杰吩咐“先行标封,出示招认,俟凶手缉获,再行定案。孔万德交保释回,临案对质,胡德先行收禁”。这里,将已经确认非涉案人的孔万德取保释放回家,可谓唐代证人和涉案人羁押制度的一个缩影。
第三回较为详细地描写了仵作验尸的具体过程与做法。
验第一具尸首,“仵作听报已毕,随即取了六七扇芦席铺列地下,将尸身仰放在上面,先用热水将周身血迹洗去,细细验了一回。只听报道:‘男尸一具,肩背刀伤一处,径二寸八分,宽四分;左肋跌伤一处,深五分,宽五寸;咽喉刀伤一处,径三寸一分,宽六分,深与径等,致命。’报毕,刑房填了尸格,呈在案上”。验第二具尸首,仵作将血迹洗去,向上报道:“无名男尸一具,左手争夺伤一处,宽径二寸八分;后背跌伤一处,径三寸,宽五寸一分;肋下刀伤一处,宽一寸三分,径五寸六分,深二寸二分,致命。死后,胸前刀伤一处,宽径各二寸八分。”报毕,刑房填了尸格。
上述情节,为我们提供了唐朝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直观场景。尽管此作品是清人所编撰,但似也可作为《唐律疏议》以来验尸现场操作的直观场景。
品析:
历代刑律均明文要求地方官,包括地甲之类的基层主司,对于强盗及杀人等案件,都要第一时间亲临案发现场,并亲自主持勘验。如《唐律疏议》卷第二十四即有“强盗杀人不告主司”专条,其规定:“诸强盗及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即告其主司。若家人、同伍单弱,比伍为告。当告而不告,一日杖六十。主司不即言上,一日杖八十,三日杖一百。官司不即检校、捕逐及有所推避者,一日徒一年。窃盗,各减二等。”
从此条规定看,律法可谓森严。被害家人要与邻里五家一同迅速报告主司(即坊正、村正、里正以上的基层保甲一级的负责人),如果势力单薄,可以联合另外五家一起上告。如果主司不马上报告县令,一日杖八十。如果县令不马上前往检校、追捕或者有意推避,一日就要处罚徒刑一年,可谓判罚甚重。宋代中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中所列条令中,也可以窥见和推断唐以降对亲验现场的重视。其卷之一“条令”有载:“诸尸应验而不验;初复同。或受差过两时不发;遇夜不计,下条准此。或不亲临视;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当,谓以非理死为病死,因头伤为胁伤之类。各以违制论。”
至于未及时上报、未及时检验、擅自破坏现场、“移易轻重”等情况,也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唐律疏议》卷第二十五“诈伪律”中有“诈病死伤检验不实”条,规定:“诸有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入人罪论。
”而到了宋代,《宋刑统》沿袭了唐制,也归类在“诈伪律”中,几乎照抄了唐律:“诸有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入人罪论。”
到了《大明律》,则作出了更专业的调整,将之归入卷第二十八“刑律十一”之“断狱”中,单列了“检验死伤不以实”,对此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突出了属于法医验尸的专业规则,规定:“凡检验尸伤,若牒到托故不即检验,致令尸变,及不亲临监视,转委吏卒,若初复检官吏相见,符同尸状及不为用心检验,移易轻重、增减尸伤不实、定执致死根因不明者,正官杖六十,首领官杖七十,吏典杖八十。仵作行人检验不实,符同尸状者,罪亦如之。”
到了《大清律例》沿袭了《大明律》的做法,归入了卷第三十七“刑律”之“断狱下”“检验死伤不以实”,并且将《大明律》的问刑条例也一并归入,详列了七个条例,而文字表述上基本照搬了《大明律》。
从小说关于对移尸刑责的处置上推断,说明作者作为清朝人,在叙述狄仁杰审断引律方面,主要是参考《大清律例》。
枪王刀神 腹黑校草:校花你归我 王俊凯浅夏淡过花开时 强宠小妻:邪性总裁深深爱 斩月 [红楼]绛珠双生 超强保镖 超级销售员 斗帝之上 小高调[娱乐圈] 乍见之欢 离宫记 羽毛球王子之梦远随风 快穿后我渣了反派大佬 顾少的天价新娘 当时的月亮 我的未婚妻是主播 姐弟不会谈恋爱 王俊凯半夏微凉,不成殇 昙花一一现
叶辰,本应该是叶家三少爷,其父天赋实力极高,修炼二十载成为青枫镇第一强者,无人敢视其锋芒,二十五岁与一名女子诞下叶辰,却不料一晚被黑衣人所伤,武脉尽废,其妻被黑衣人带走,从此一蹶不振,家族地位一落千丈,叶辰天生无法开启武脉,无法吸收灵气,被视为练武废材,受尽外族冷落欺凌,本是平凡,屡得造化,美人倾心,逆天改命!如果您喜欢封尘武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如果您喜欢都市之最强赘婿,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中土大陆,强者林立,众多家族势力盘踞一方。哎~房间中传来一声长叹,赵无忧十四年前来到了这个世界,在这里,人类煅练身体,与天斗与妖斗,他本以为开启了一段上天入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强者之路。如果您喜欢我在女尊世界修练茶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本文np〕柳千妩的娘亲生性畏惧高大的男人,想着某一天自己的女儿定要嫁一个如玉君子,夫妻琴瑟和鸣。后来柳千妩带回来多只‘健壮的狼’,齐齐对着柳千妩的娘亲喊了一声‘岳母大人’,震耳欲聋。柳千妩的娘亲只觉眼前一黑,颤巍巍的抬起手一句话简介身软貌美穿越娇娇女柳千妩和几匹身强力壮纯种古代狼没羞没臊的小日子。如果您喜欢农家娇妻桃花多,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父亲死后,我和年轻貌美的继母回到了乡下爷爷家,饱受欺凌,在逆境之中,我们用彼此的身体安慰对方,禁忌之门,就此打开,然而,惊人的阴谋,也从扑朔迷离之中浮出水面为了报仇雪耻,我再一次的沦为了...
关于我真不是神医秦肆足足活了数万万年,拥有无数星石能让人起死回生,不懂医术却变成了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