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2章你叫它一声,看它答应不
“弑神枪——”
神逆眼中闪过一抹兴奋,已经完全顾不上攻击不死鸟。
他的目光看向孔宣,更准确的说是看向孔宣手中的弑神枪。
这是他的伴生灵宝,当初他手持弑神枪,面对四圣兽的围攻都丝毫不惧,可惜也是在那一战中,弑神枪被击飞,他也被四圣兽封印。
有没有弑神枪,他的实力完全是两个概念。
之前他若是有弑神枪在手,玄武独自一人完全不可能挡住他,虽然说玄武防御强大,但弑神枪也不是吃素的。
这一刻,神逆眼中只有弑神枪。
看着越来越近的弑神枪,神逆神色很平静。
不错,就是很平静。
“我才是弑神枪的主人,弑神枪也只会认我为主,居然用弑神枪来攻击我,简直可笑。”
神逆很自信,他自信弑神枪不会攻击他这个主人。
然而很快,事实证明,他自信过头了。
神逆眼睁睁看着弑神枪穿透自己的胸口,一时之间没有回过神。
弑神枪弑主?
一时间,神逆脑海中闪过这五个字。
很快,神逆便抬头看向手持弑神枪的孔宣,一字一顿道:“你、该、死。”
神逆伤的并不重,弑神枪攻击所携带的特殊力量被他轻松炼化,胸口前后透明的窟窿也瞬间愈合。
大罗金仙肉身化作湮灭都能重聚,更不用说神逆是混元大罗金仙了。
除非伤口中蕴含强大法则之力或者其他越自身的力量。
比如说正常情况下,混元金仙一击便能击杀大罗金仙,在混元金仙面前,大罗金仙的强大恢复力根本没用。
再比如曾经被他揍的满头包的接引、准提,两人看似伤的不重,但因为有孔宣留下的力量,两人的伤根本无法恢复。
弑神枪本身便蕴含强大、诡异的力量,就算是圣人被其击伤,短时间内也无法恢复。
但偏偏,弑神枪所蕴含的力量对神逆没有用。
对比,孔宣心中是有所预料的。
他祭出弑神枪,主要是为了分散神逆的注意力,从而救下不死鸟。
事实上,他也的确做到了。
“弑神枪——”
神逆抬手虚握,与此同时,孔宣手中弑神枪剧烈震动,一股巨大的力量自弑神枪传入他的手中。
若非孔宣将九转玄元功修炼到了第八转,肉身的力量极强,恐怕已经握不住弑神枪。
看着手中的弑神枪,孔宣微微皱眉。
借助五行世界,他已经炼化弑神枪中的三十六道先天禁制了,没想到神逆还能从他手中夺取弑神枪的掌控权。
“老实点。”
孔宣体表,五色神光流转,他以五行世界的世界之力加持自身,肉身力量刹那间暴涨十倍。
手中,弑神枪安静下来,不再震动。
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和灵异故事男主he了 人遁 我在明末当太子 走远的曾经 赛博修仙,素问天地 八零对照组:换亲后,我被团宠了林初夏秦阳 林初夏秦阳 大宋:项羽穿越宋高宗 我和我爸都重生了 铠甲!我,獒重甄,宇宙霸主! 言情:靓女二婚嫁军官 重生娇妻:男神别太坏 请相信穿越者 全民修仙,我成了过气的绝世武帝 全民星球:开局抽到齐天大圣 重生后,蛇蝎美人她被哥哥掐腰宠 快穿:黑化男神花样撩 顶级闪婚:恶魔老公要不起 凰归之鬼医魔后
简介拥有木系异能的末世大佬阮烟穿越了,还穿成了年代后妈甜宠文里的炮灰原配。刚睁开眼,阮烟就发现自己正处在和渣男私奔的路上,被渣男生拉硬拽。阮烟一个过肩摔,将渣男摔在了地上,私奔是不可能私奔的!要回钱,拿回票,阮烟去供销社买了大包小包,高高兴兴的回家找两个崽崽。阮烟漂亮亲妈觉醒,在年代文养崽驯夫推荐地址...
为了报恩,身为御史千金的她,不惜与家人断绝关系,只为嫁进将军府。一妻一妾,她甘愿当妾。新婚当晚,八百里加急,他只顾着与正妻道别,而她只看见一个匆匆而去的背影。再之后,便是他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消息。不到一年的时间,他曾经的正妻,被当今陈王明媒正娶,十里红妆,羡煞旁人。而她,以一个妾的身份,照顾着将军府的一老一少一病,直到如果您喜欢将军家的下堂妾,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这世上没有人是废物,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天赋,有的人善于计算,或记忆超群,或逻辑慎密而有一些,他们天赋异禀,能徒手掀翻汽车,脚步如飞,或者玩弄水火人心。而我的天赋。夏亦抚过摆在兵器架上的一件件珍藏品霜之哀伤青龙偃月混沌双刃金箍棒我要打十个!如果您喜欢兵器大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召唤巨龙魔兽那叫召唤?召唤天使恶魔那叫召唤?不!真正的召唤,是召唤妹子!召唤傲娇的超电磁炮那才叫召唤!召唤空降的人造天使那才叫召唤!同样傲娇的会长大人有木有!?暴力皆鬼畜的二小姐有木有!?这个可以有嫌少?其实,幻想乡少女并不少...
我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觉醒了个人空间的异能者而已。当铺天盖地的全息游戏第二世界来袭时,游戏内,主角拿出了个人空间内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后直接蒙住了。这,这似乎是游戏里?从此后,游戏里的物品能带出,外面的物品能带入,主角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飞天遁地,撒豆成兵算什么,手持盘古斧,脚踩诛仙剑也不过寻常。如果您喜欢我竟然能带出游戏物品,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