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献忠,今陕西定边东人。家贫,曾在延安府充捕快手,继投边营。崇祯三年,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暴动。是年十月,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据府谷,破河曲。献忠率米脂十八寨农民应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翌年,献忠已成为农民军三十六营中的一营之首,转战陕豫。八年,东征皖北,众逾万人。九年闯王高迎祥被俘死,献忠一军称最强。同年秋,献忠义军自湖北均县与老回回马守应等攻湖北襄樊,又联合罗汝才、刘国能等人东下,与久据皖中英山、霍山的贺一龙、贺锦合营,转战至淮阳……
当男孩默出后,在纸张的底部,也就是落款处画了一枚铜钱的图案,这令馥汀兰顿住片刻,而后控制着呼吸,还是发出了轻轻叹气的声音。
“躲了一百年,最终,还是被他们发现了,是吗?陈思源?”
陈思源眼神闪烁一瞬,“馥先生。”
“对了,拿走书信的叔叔让我转告你,馥芮白二十五岁生日要到了,而你,时间将至,一切,都该结束了……”男孩子像是专程做了这一切,这些事实将不攻自破的怀疑到更多,而馥汀兰并没有收起骄傲的样子,似乎早就准备好了这番结果,毕竟她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结果,无论哪一次有准备或无准备的试探,整个离破的细枝末节,最终都让她明确一个事实,整个事件她无法逃避。
馥汀兰从她正坐着的扶手椅上起身,冰冷的神色令人生畏,“我当然记得那天,而人生走过这么久,本身总是比任何大胆的想象更富有冒险性。我倒要冒昧的去闯过这一关,无论为了谁!”
馥汀兰戴上面纱扫视了屋子里所有的物件和人,“我们回程吧。”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松了口气,他大概可以解读馥汀兰的意思,那封家书是假的,而他们这次的长途跋涉又荒废了时光,线索又断了。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他用手捂着太阳穴,脚下有些不稳,尽管如此,他仍迅速而急切的跟在馥汀兰身后,没有像往日那般彬彬有礼,而是跌坐在车身旁边,他看了一眼手表,显示八点零一分,而后努力打开车门,从副驾位的手套箱中拿出一瓶没有标签的白色药瓶,将药吃下去后,陈思源哀伤得靠在座位上,头低在胸前,两手紧握着药瓶,转头看向亮着灯的农户家中,那几间屋子,灯光虽不算雪亮,但是偶尔几个黑色的侧影掠过,又迅速而又急切的在屋里踱来踱去,很显然并不是仅仅家中的人。
这就是母亲记录的与陈思源去往农户家找线索的全过程,她笔记中的那个农户家,幽幽的灯光,姓黑的主人,不善的主母,还有记忆力超群的男孩,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然而他们出现的意义似乎随着这个线索而断了,日记内容中也没再提及,我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整理那一本本的文字,或许能够整理的更清楚。
第十二章又被她溜了
自从那夜见到馥汀兰离开,我就再没见到她,已经好几日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保姆放在门口的食物我只喝了水,就这样混过了周末。
我早习惯了馥汀兰这样突然消失几日,但是这一次,我像一个失恋的少女般过的异常煎熬,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像突如其来的洪水猛兽般,完全淹没了我的神志,可以想象得到,我多么邋遢,甚至于很想告诉她,我可以不在乎过去的一切,只要能过来看看我,以至于星期一一早,我收拾了很久才得以出门。
当我萎靡不振的跨上小恶魔,看见陈思源的车在另一侧驶进小巷。
“呵”,不知不觉从我口中轻轻飘出,我竟笑得有些自嘲,似乎是一个被抛弃的流浪狗,嗅到了主人的踪迹。我瞟着车子后座那完美的侧颜,馥汀兰正专注的盯着座位的前方,脸色并不好看,似乎眉心拧成了疙瘩。我想一定是看错了,带着挫败感加了油门,在小恶魔的声浪中远去。
当我出现在办公室时,同事们都已经从会议室走出来。
“呦,这踩铃小姐开始迟到了。”
“还真是空降兵吧。”
黑色紧身衣,穿在我身上显得我的脸很冷,那些碎碎念的同事们纷纷从我身边经过。
我庄严的将我那粉色的头盔放进了办公桌的柜子里,并翻出一件宽松的运动服套在了身上。
庄晗晗又从程锦的办公室走出来,一脸沮丧。如上周五时一样,只是这次他没有朝气蓬勃的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并没有向我迎面扑来,而是扯了扯嘴唇,对我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步履沉重的向他的办公桌走去。
午休时分,晗晗拎着大包抬腿就往外走。
“晗晗?”我起身急急的追上两步,拦住了他。
“我怕你正忙着。”
“我看是你更忙,走,说说你怎么了。”
我将胳膊搭在他的脖子上,像两个真正的兄弟一样拖着他向食堂方向走去,庄晗晗抿着嘴,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的擦过一道犹豫,紧接着露出将信将疑的目光。
庄晗晗带着满身怨气被我拉到食堂,对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单调的两份饭菜。
我喝了一口单位每天的例汤,“老兄,又被程锦提携了?”这句问话简直俗不可耐,属于办公室隐晦词语,既无趣味,也无艺术性,而对应着庄晗晗那嘟着嘴的小脾气却刚刚好。
庄晗晗笑着摇头,粗略的吃了几口菜,突然放下筷子,“小白,我病了!病得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还没等我说什么,他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没办法理解我的想法,当然由于你所处的位置,你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切人和事,都与我不同。”
我的心“咯噔”下沉着,头皮发麻,并冒着冷汗,不清楚庄晗晗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他这句话当时令我十分恐惧,像是被人抓住了脖子,那种窒息感令我瞬间想到馥汀兰,她大抵经常会有这样如临大敌的感觉吧。
犁破大洋 末世为王 农家老太太 深情男配偏爱神展开[快穿] 权门嫡女之王妃太嚣张 我以为我老公快死了 高调宠爱 我靠演技颠倒众生 完结+番外 美好生活从六零年代开始 十世成魔[快穿] 迷失信号[病娇] 宠爱至上:总裁来自公元前 收了那个祸害 萌爱勋章,帝少的隐秘会长 我在梦里谈恋爱 这个男人太会撩 萌妻翻身,对总裁大人Say No! 从此烟雨落金城 臣服 顾爷,夫人她又在装可怜了
她,以医毒闻名的一代特工,一朝穿越成为不受宠的将军府嫡女,继母视她为眼中钉,父亲以她为不耻时刻想要她命,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她势必要站在顶峰,扫除一切障碍,保她所爱之人,护她想护之人。他,神秘莫测,嗜血无情,世人皆知他杀伐果断,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却唯独宠她如命。一天某男媚眼如丝,夫人,夜已深,相公已暖好床,就寝吧!某女表情崩裂,邪恶一笑,刚研制的糖豆,正好缺只小白鼠。如果您喜欢鬼医毒妃倾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身为杀手的我,在一场任务中,敌人没杀到,倒是自己先死了。如果您喜欢吻过千年的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帝国女皇重生为月家弃子,还带了个恶魔小奶包。无妨,既已重生,那么母子二人便联手斩断这乱世!谁料这小奶包一门心思帮娘亲找相公!娘亲,你不要自称孤好不好?这称呼不利于脱单的!娘亲,你不要穿红衣好不好?这颜色不利于脱单的!娘亲,你不要月倾欢忍无可忍,将小包子扔到门外出去面壁!结果,月倾欢当晚便被一只魔尊床咚!月倾欢被某尊压得一脸懵逼。孤以帝称自谓!你敢娶孤?有个性,本尊喜欢。孤一身红衣,克夫!有品味,本尊觉得超美。和孤相亲的男人站了几条街,你得排队!敢跟本尊抢女人?全都砍了!如果您喜欢恶魔小萌宝爹爹,娘亲又逃婚啦,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豪门前妻总裁要负责她叫夏晨曦,一出生就是个悲催的综合体!妈妈因为她的出世,背负上了狐狸精的名号!爸爸因为她的出生,背负上了陈世美的名号!天性善良,坚强,乐观的她为了挽救自家的公司。咬牙答应了一桩莫名其妙的催婚...
英雄联盟电竞文2015年,一记反向而过的穿刺之箭,一道闪烁在魂引之灯上的传送光芒,沉寂已久的LPL赛区再次铩羽而归。一次全球总决赛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有人郁郁寡欢,转战他处,有人一蹶不振黯然退役,而林燃,正在尝试着走向自己的职业道路。林燃坚信黎明前的黑暗不会太久,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撕碎黑暗,迎来破晓曙光。如果您喜欢什么叫游走型中单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