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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参加这个不定期的舞会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业都有,但最积极的是这城市队伍越来越壮大的警察。乔装打扮,奇形怪状已足够荒诞滑稽的了。熄灯,就意义更多了。当然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闻媒介的报道,而是给自己壮胆。于胡作非为之后,灯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头相见装作不曾有过什么事、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遮羞布对警察来说尤其是必要的。
古恒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拿起搁在墙边的伞,拖我到休息室。
“你的想象永远这么丰富奇特啊!用树叶和花瓣披挂在身上,头发也剃成了男人样,那你干吗还涂脂抹粉?不男不女。”拧亮壁灯,他一边说个不停,一边脱下他的豆沙色风衣,要罩在我身上。
倒在门后的那把伞很新,绿色,而且是仿油纸的。我的眼睛在上面溜了一转,身体让开风衣。但抵不过他坚持,便随他了。
古恒把休息室的门闩上,站在门那儿望着我,然后说,这还有点像了。
嫦娥宫,这个坐落在外滩,一百多年来都叫同一个名字的五星级宾馆的舞厅,休息室隔音效果优良,几乎听不到金丝绒窗帘外那条著名的江和不著名的海汇合处轮船的长鸣,更感觉不到二十四层楼下汽车与行人的喧嚣,甚至连隔壁百鸟回头群凤戏龙的音乐声,一丝一毫也没泻入。这儿,只有开得正欢的马蹄莲、美人蕉,水一样明净宽大的镜子,以及洗手间有人用过的水龙头尚未关紧的滴水声。
我从镜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花纹的喷香的纸,从中取了一张,仔细地擦手。我和他还有什么可谈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一生半世。他懂吗?我可是深深感受到这一点的。
“向你道歉,请你原谅,但不会有丝毫作用,”他一本正经、严肃地说,“我还不如不说的好。”他头发长及肩,脸瘦削,眼睛凹进去,这样的五官轮廓醒目,还带有几分沧桑的色彩。我得承认,他比以前更帅,更有魅力了。
我走近他,他披在我身上的风衣竟自己滑落在地上。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但他看到镜子中的我,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可吃惊的,你忘了我的身体是怎么回事,表情何必如此夸张?但我发现自己想错了。他盯着我手臂和屁股上的文身,说:“传闻一点不假,你真是康乃馨帮的人?”
“什么帮不帮?”我说,“这是我个人挑选的花纹。”我揭掉手臂和屁股上的树叶和花瓣,看着镜子里的古恒,问道:“难道你不觉得很美?”我耸了耸肩,顾影自怜地转向一旁一面更大的镜子,那深陷进皮肉色彩斑斓的图案,箭非箭,花非花,它们交缠起来,毫不留情地将时间往前抛。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可不是吗,此时彼地,恍若另一世。
他不自然地颓坐到沙发上,鼻子里哼了两声,才说:“不是美丑问题。”
“那是什么呢?”
“感觉不对,也许是感觉跟不上来,总之,我觉得极不舒服。”
我说:“得了吧,感觉。感觉都是瞬间的,而且太个人化了,我奉劝你留给自己,我不想知道,因此免开尊口。你别皱眉,这都是你的口头禅!”
他苦笑,接着便沉默了。可没隔一会儿,不等我开口,他就说那年他去的那地方比他想象的好不了多少。他显然在做一种不像是解释的解释——为他重新出现在这个城市。关于他的失踪,我已没这份耐心在这儿听他瞎扯,更谈不上要去追问个水落石出,我表现出想离开的神态。
“才两分钟,”他低头看了一下表,“再待一会儿行吗?”他抓住了我的手,继续说,那地方比他想象的还糟,那是一种你摸不到看不见的可怕和无知。他身子倾斜,把我的手放到他的唇边,轻轻吻着,“不,那是我瞎说。”
我心里有点乐了,他承认撒谎时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跟过去一样。
他强调他哪儿也没去,仍在校园,有时住在研究生宿舍区9号楼,时不时骑自行车去教室听一堂“现代文学作品剖析”,与教授开开素笑话。有时候,带几个学写诗的回去,不,不,当然是她们自愿的。换了换花样,滑滑旱冰,拍拍照片,去一些文学社演讲、指导而已。
我俯视这个男人,他对我来说,仍然不同于别人,不然我凭什么会站在这儿听他瞎说呢?
“跟我回去,答应我!”古恒的眼睛充满深意地凝视我。的确,眼睛注视比手的抚摸嘴的亲吻有用得多。
“回哪儿?”我的温柔声音又回来了。
“我那条路不容易走,你这条路更不能走,太可怕了。”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要装糊涂就装吧!”他的手伸进裤袋,掏烟,但只摸出一个画着龙虎卧在一起的烟盒,他不死心,再次摸索,仍摸不出一支烟,便把龙虎揉成一团,扔在大理石的地上,感觉到我投过去的目光,又弯腰拾起。
“我偶尔也去电教室看看新潮派的电影,什么《摇摇摇》《活着的痛苦》你看过吗?”我耸耸肩,古恒不是在有意耍弄我,就是住了几十年精神病院才放出来。
有人敲门。我和古恒都未作声。敲门声停止。也许是有人要上洗手间,见门关着,便另换一地了。古恒的声音随即响起:“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的时间靠找事打发,无聊透了!那么多女人,试试可以,可哪一个像你呢?我能去哪儿?我不过是换了一件衣服,有时,戴了副轻度近视眼镜,有时换成墨镜,理了一种别的发型。”
他把揉皱的烟盒放回了裤袋,站了起来,直视我,声音肯定,带着仇恨,或者说接近于仇恨:“实际上那晚消失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至今在那个倒霉的大学做‘住校’诗人,而你呢?”他走了两步,“是错误,是你的错,那晚本来不该发生的一切发生了。嗯,我想起来了,你为什么要拦我?”
“我拦你了?”
“你不拦我,我就不会跟她走了。”
“‘她’——盲人,那个演员?!”
“你很聪明,不过我们并没有存心演一出戏。”
我说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一生是在演戏呢?他刚要开口,我打断他,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这事一提起,我就恶心。
“她真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他钦佩地说,但又无不遗憾,“可惜她只能演一个角色,演完了就只有退场。”
“这不就是你和每个女人的关系吗?”我笑了起来,“难道我的角色还没完?”
“角色?哦,”他也故作轻松,笑了起来,“没完,当然没完。你换角色的本领谁能比得上?”避开镜子的光,他减缓了些说话的速度,说:“总之,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愿意向你道歉,请你原谅。我几乎天天从窗子里往路上望,希望看见你,听到你的脚步声。”
早已结晶的泪水,像门前的霜,脚印踩在上面,全是污迹。我不断闩门又开门。我骑车到校园转,怕深夜他喝醉酒摔在路边。虽然我明白他不想让人找到时,谁也找不到他。一两天没音信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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