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74章 为大汉之崛起而读书求票票求订阅(第1页)

半月一晃而过,时至八月二十八日,这天是罗冲规定各地学生报道的日子,其主要目的一是登记学籍档案,分班,认教室,领取书本这些琐事,第二就是查验有多少人因故未到,然后派小吏查验,如果故意不来,那就等着治罪吧。

都已经给了一个月的时间了,就算是做个小手术也该养好了,这个时候还敢不来,那就真的对不住了。

这天一大早,罗冲就来到了汉阳城的官署大楼五楼上,站在窗台前俯视着两旁的教学楼,还有中间旗台下越来越多的孩童和家长们,报道的时间定在了上午十点左右,因为没有表,所以大家只能看太阳,但即便是家住汝阳郡的孩子们,这个时候也能从容的收拾好东西,吃完早饭,坐上郡里安排的‘校船’抵达汉阳城的学校了。

每天坐船去上学,也挺有意思的

越来越多的孩童来到了旗台下聚集,他们身上穿着这个月家里新作的衣袍,脚上套着麻布鞋,头上全都顶着一个鼓包一样的发髻,女孩就不同了,什么发式都有,但多以编发,束发为主,鲜少有披散着头发的,头上顶着两个牛角一样鼓包发式的女孩最是常见,让罗冲想起了前世武林外传中的莫小贝

他们手中提着自己的小书包,也有背在身上的双肩布包,斜挎包,甚至有富二代家的孩子,是背着皮革做的背包来的,脚上穿着皮靴,十来个小孩少年聚集在一起,在人群中很是扎眼,罗冲不用猜都知道那是谁家的孩子,除了鼠大这厮,汝阳城里没有谁比他更有钱了。

当然别人也有,比如游伏的孩子,他虽没有正式官职,但是每次出门只要活着回来就算功劳,罗冲肯定不能不赏的,以前没有钱币的时候,布匹,皮革这些赏赐压根就没缺过,所以这家伙也有钱,但他不在家,家里的女人会过日子,并没有给孩子弄什么扎眼的打扮,顶多做衣服用的布料厚实些,穿个比较少的靴子,但那也是麻布做的,身上背的小书包也是麻布做成,仅此而已。

不过这些孩子中,也有比较高调的存在,逐渐在众人中成了瞩目的焦点,比如去病这小子,他如今已经九岁了。

因为汉部落实行了明确的爵位等级制度后,那些没有爵位的人已经不能在随意的佩戴发式了,毕竟受到汉礼的制约吗,不能瞎搞,所以一般的平民百姓,最多也就是拿块方巾把头顶的发髻包上而已,而且颜色也不能乱来的,只能是黑色,再者,黑色的布也比较便宜,因为染料便宜,栗子壳就行,这东西汉部落大把的。

但是去病这小子不同,他头上竟然带了一个金灿灿的云纹铜扣,这是当初罗冲因为这孩子学认字认的快发给他的,汉部落还有一些大人也有,就是当初守卫部落时那些杀了狼群的族人,人均一枚狼头徽章,不过后来汉部落的制度逐渐完善,早就不发这东西了,立了功也是走功爵制,再也不发这种勋章式的发饰了。

如此一来,去病就成了异类,因为他头上戴的那个东西,整个汉部落仅此一枚,这就是荣耀的体现啊,想想吧,会有多少人羡慕。

去病家里不是很有钱,但也不差,汉部落这个时候的平均生活水平还是挺高的,毕竟那么多的资源,整个汉部落才不到十万人口,自然是比较富裕的,更何况去病家里还是最早在汉阳城安家的一批,经过好几年的稳定发展了,家里还是攒下了不少财产。

另外罗冲还得知,现在集市上最畅销的东西,除了布匹器具这些东西外,还有一种东西十分畅销,那就是小狗崽子。

养狗的习俗已经在汉部落传开了,这是看家护院的好东西,狗是人类忠诚的伙伴,这话真的没错,甚至有人外出去田里干农活,都要带着自家的狗子同去,这年头毕竟还是原始,野生动物还是挺多的,虽然有巡逻队经常在外面游猎,但偶尔还是会有一些野兽流窜到汉部落城池外面来,这个时候有一条忠诚的狗子陪在身边,第一可以狂吠预警,第二,主人被攻击时狗子也能帮忙不是?

所以想养狗的很多,但是狗的来源稀缺,这东西主要来源就两个途径,一是当初罗冲养的那十几条灰狼幼崽,其次是游伏从草原上带回来的牧羊犬,现在两种杂交的也已经出现了。

去病作为汉部落元老级人物,当初早就分到了狗,还不止一条,狗这东西生的又快又多,所以,现在他家光是每年靠卖狗崽子都能赚到不少钱,因为周围新设的那些郡县移民,他们家里都是缺狗子的。

时间越来越快,更多人到来之后,开始有老师组织学生列队了,然后在摆成一排的桌子前开始登记学籍信息,姓名,籍贯,哪年入学,有一张专门的表格,直接填写就行,都是这个月的时间用雕版印刷出来。

学生们排着队逐个登记姓名,还必须有家里的户籍才行,那是汉部落的户口本,一种用两指宽的竹板做成的竹简,每根简登记一人的户籍信息,然后把全家的按照顺序串联在一起。

完成学籍登记之后,这些表格会发到学生的手上,然后到桌子后面去排队,等着老师分完班各自带回教室后,才会再次收上去。

分班的制度是按照罗冲之前说的来办的,按年龄划分,大的和大的在一起,小的专门在一起,这是为了因材施教,因为很多大孩子马上就要成年了,他们没多少时间浪费在学校里,还不如先学会了认字,再专门教他们一些谋生的手段。

汉部落的义务教育和现代的九年义务教育宗旨上并无区别,哪怕是现代,初中毕业能教出来什么精英,顶多算是扫盲罢了,罗冲也是如此,在两三代人之内,能够让汉部落没有文盲,全民识字,这就是他的最高理想和目标,虽然这几乎,不可能,很难实现

不时所有人都愿意造反的,百姓有了智慧,就可以更加懂得法律,也更不容易被有心之人煽动,反而更有利于国家的进步和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使原始人摘掉愚昧野蛮这些标签,变成真正有素质,讲道德礼仪的文明人,从长远来看,这条政策的利益远远比弊端要大。

就像两侧的教学楼墙面上用油漆书写的大字:

教育兴国安邦定社稷,为大汉之崛起而读书。

这既是罗冲对未来的期盼,也是汉帝国的国策,和长久发展战略,只不过教育的投资回报比较慢罢了,但罗冲不能不做,没有传承,那不管罗冲把汉部落发展多大,到头来也只是空中楼阁,水中飘萍,早晚有一天会分崩离析的。

旗台旁的空地上,牛尾等人同样抬头看着写在墙上的那句话,听完了翻译,也深深的陷入了沉思,为大汉之崛起而读书,那他们这些鑫部落的留学生又是为谁读的书呢,他们的鑫部落又将如何崛起呢,自己走的这条路到底是对是错

看着满广场的孩童,不超两年,汉部落就会多出成千上万能够执笔写字的人,这些人或者都可以为吏,那汉部落又将新增多少地盘和人口,增加多少郡县和辖区,现在限制汉部落发展的是人口和管理人才,可是再过几年,这个现象还会有吗?

汉部落的成长速度实在太可怕了

归去来兮,尊后来袭  我的功法能帮我修炼  她真的是白骨精  被情敌爱上  联盟:求求你别折磨人了  女尊之家有废材要崛起  悔婚后,她成了帝国大佬的心尖宠  年少时那些事儿  启星阁  摊牌了,我葫芦娃,截教首徒  它说我们来自虚空  我能制造万物  我有一座商业楼  劝你当个人  重生之希望你爱我  终于,我们变成彼此最讨厌的人  旧时吴书  重生之洛蘅传  穿书后我成了娱乐圈团宠  我有精灵修改器  

热门小说推荐
史上最强龙婿

史上最强龙婿

关于史上最强龙婿主角秦牧意外获得龙目,掌握透视力量,但为了完全吸收龙目力量,入赘成为赘婿,蛰伏三年,吸收转化力量。这三年,受尽凌辱,忍辱负重心境有所变化,三年后掌握龙目力量,随后掌握了化龙诀。...

男排,男排

男排,男排

个人和家庭原因让林幕选择了进入体校读初中,因长期节衣缩食而营养不良,一次假期陪好友坚持训练后他晕了过去。若梦若幻的黄粱三日,他有了些不一样的记忆感受。重温了过去的日记,他放下了内心里过往的一些偏执,选择了接受阴差阳错似的体校生活。他的排球路,从这一时刻开始了。男子排球,最被大众所遗忘的一项团体运动,一个草根如蜉蝣一般的小小少年走了进来。他有着非同一般的天赋,更有着勤奋刻苦。面对顺境逆境,他坚持了初心,明悟了本心,他的排球路一步步从小道走向了通途如果您喜欢男排,男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与十位,美女总裁的故事

我与十位,美女总裁的故事

关于我与十位,美女总裁的故事亲手培养出一位女总裁是什么体验?亲手培养出一位女首富又是什么体验?那如果亲手培养出全球富豪榜前十呢?重活一世,常青带着白月光与青梅,从零开始,一步步在商海中崭露头角,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女强人,与她们发生了宿命的交集...

穿书后我成了反派的心头宝

穿书后我成了反派的心头宝

秋玲穿书了,成了刚出场就领盒饭的十八线小炮灰不过既然她来了,那就努力活到最后一集然而但是这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是怎么回事,前文压根没提啊!!就在秋玲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本文的大反派,怀了我的崽,你还想跑哪儿去?如果您喜欢穿书后我成了反派的心头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妃要上天

妃要上天

关于妃要上天莫未浓死了,被心上人利用做了挡箭牌,让其他女人一头给撞死的。事后他竟丢下一句‘你这样的,做妾,爷也看不上’,后扬长而去,却不知,再次醒来的莫未浓早就换了个灵魂,眸中杀意冷冽。她是现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