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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姓赵名云,表字子龙,乃常山真定人氏。”
“此番从家乡出发,正是率领从乡里召集起来的数百名青壮,前去南宫县投奔公孙将军。”
一言既出。
曹昂顿时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嘶!
果然和自己所猜测的一般,眼前这人正是日后名震天下的赵云赵子龙。
乃是蜀汉五虎上将之一,有常胜将军之美称,能够在万军丛中七进七出,被称赞为“一身是胆”的猛人。
八面威风杀气飘,擎王保驾显功劳,此诗正是描绘的赵云赵子龙。
没得说。
自己算是撞了大运了。
只是由于在州府中呆的无聊,所以跑出来闲逛一番,然后又因为见着了城中贫民区的惨象,所以才来酒舍中小酌一口,驱散一下心中的烦闷。
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一個行程。
却让他意外撞见了赵云。
美滋滋!
……
截至此刻。
曹昂算是把前后因果给搞明白了。
据他所知,赵云是先从家乡率兵投奔了公孙瓒,然后在公孙军中结识了刘备。
接着又因为自己的兄长去世,回家处理丧事,并且在数年之后,于邺城正好碰见奔亡逃难的刘备。
自那之后,就成为了刘备手底下,最坚实的一份子,忠心而不可移。
而自己此番所碰见的,正是投奔公孙瓒之前的那个赵云,在初平二年之前,赵云一直在乡里活动。
也就是说。
这哥们眼下还不认识刘备!
对此,曹昂当即作出了决定。
那就是必须赶在今日这场,短暂的酒舍会面散去之前,将赵云给截胡拿下,不能把赵子龙给放跑了!
首要原因,自然是因为赵云是个一等一的人才。
武艺非凡,忠心耿耿,胆识过人。
这样的人才谁会不喜欢呢,更何况自己手底下本来就挺缺乏,像赵云这种带有先锋和攻坚性质的小队领头人物。
若是能把赵云给截胡了。
也算是填补了这方面的一块空缺。
……
而除此之外。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便是放任赵云前去投奔公孙瓒的话,给自己的敌人无形中增添了几分实力,这还仅仅是次要的。
尤为严重的是。
一旦让赵云遇见了刘备,这好哥俩发生了独特的化学反应。
让刘备那厮把他的口才一展示,又秀一下自己的仁义作风,彰显一下他的人格魅力,赵云不得被瞬间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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