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思思见电梯到达十六楼,依然没有说话,直接走出电梯,连句道别的话也没留下。
柳茗却像是没有说够,跟着她也出了电梯,一脸得意地嚷嚷到:“吴思思,下个月我结婚,你有时间来参加啊,说不定婚礼上还能遇见合适的男人呢,虽然你的条件一般,但也总比你现在这个混混男朋友好吧。对了,这里以后我也是不会住了,得搬去我男人那里,他家里啊给我们在云和买了个复式房哦。”
吴思思面无表情地掏出钥匙,冷淡地回答:“没有时间。”
柳茗也没真想邀请吴思思去参加自己的婚礼,看着她打开门,立马勾起嘴角越发笑了起来,等看见门里站着的男人,她的笑意又忽的僵在原地,愣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对思思的感情是有原因的,之后文里会提到,并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哦。
p.s.老旺已经哭晕在屏幕前,因为又一次争取出场机会失败,毕竟长得丑。
第5章
沈寒山倒是不认识柳茗,见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还以为这是又碰着一花痴了呢。
皱起眉头,露出一点嫌恶的表情。
低头接过吴思思手里的袋子,用嘴型问:“你朋友啊?”
吴思思一边脱鞋一边摇头告诉他:“不认识。”
柳茗听见这个回答不禁有些尴尬,轻咳一声,抬起头,稍微带了点儿迟疑地问:“你…是沈寒山?”
沈寒山“啧”一声,脸上渐渐泛起一点怒意。
他这人平日里唯我独尊惯了,见谁都要摆点儿谱,公司里的人一律喊他沈总,哥们儿喊他寒哥,就连袁晟那种傻叉都得喊一句老沈,除了他爹妈和吴思思还真没谁敢这么直呼他的名字。
站在原地沉声道:“你他妈谁啊,老子的名儿是你能喊的吗。”
这个回答让柳茗更加惊讶了。
她没有想到,吴思思那个混混男友竟然会是杨希知曾经喜欢了六年的男人。
杨希知是柳茗的发小,两人打小在一个大院儿里长大。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杨希知曾经疯狂迷恋过一个玩儿地下音乐的男人,就是眼前的沈寒山。
那会儿柳茗还在北传上着学,下了课经常被杨希知拉着上华音后街的酒吧蹲点,不仅看着她把沈寒山的照片贴得满墙都是,还得替她照顾那一大摞屁用没有的破签名,简直烦人得不行。
柳茗对沈寒山印象不好不坏,知道这人长得帅,但也知道这人只是长得帅。
她因为爹妈从小离异,所以做事一向现实,干什么都带着三分功利,看人更是要连带着家庭一块儿看,像沈寒山这样的在她那里实在算不得什么正经男人。
况且,当年他和杨希知上了床,知道杨希知怀孕之后不但没有出现,还立马玩儿起了消失,可谓毫无担当。
可她不知道的是,当年那个和杨希知上床的男人其实压根就不是沈寒山,而是他们乐团的鼓手老秦。
老秦家里也挺有钱,知道这事儿之后立马拿了一沓钱塞杨希知父母手里,正巧沈寒山那会儿忙着去瑞士留学,所以一来二去,就成了这么个没头没脑的样子。
柳茗这时会想起这些陈年旧事,其实没有一点儿为杨希知打抱不平的意思。
毕竟,她现在的这个未婚夫都还是从杨希知手上抢过来的呢。
她就是今天瞧见沈寒山的真人,见他比照片上还要帅上不少,又是吴思思的男朋友,一时固态萌发、起了坏心思,想要抢过来玩玩儿。
她这人一向没有什么贞操道德观念,现在的未婚夫那方面不行、人又挺蠢,所以在外面经常无法无天。
沈寒山可不知道自己这会儿已经跟块五花肉似的被狗给盯上了。
大快朵颐的跟吴思思在屋里好生吃了一顿,又切了半块西瓜,嘴里塞下两个桃,这才心满意足地拍起肚子来,顿觉人生有了半分新的意义。
屠夫的娇妻 冥婚惊悚:霸道鬼夫缠上我 医色撩人:鲜妻,别闹 见光死 我是卧底[快穿] 帝王业:艳骨沉欢 随身带个抽奖面板 龙战圣灵 美男天师联盟 庶女弃妃 重生平行世界 蜜糖婚宠:顾少只爱不离 他脾气不好[电竞] 闪婚小甜妻 惹爱成婚 都市之至尊战神 重塑人生(娱乐圈) 我是美人鱼:老公,你别闹! 姐妹花的最强兵王 阴气撩人:鬼夫夜来
关于水生物系统张小天获得了一个系统,可是由于好奇的心态绑定了一条家里的黄鳝,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他慢慢揭开地球的另一层面纱…直到一个事关地球人类生死存亡的事件浮出水面地球上的强者们是否可以力...
或许每个人都带有执念,当人带着极致的执念在绝望中死去,便可能诞生恐怖的诡异。它们没有灵魂,毫无理智,难以交流,带有严重的偏执倾向,令人心生恐惧。而我养了一屋子执念。如果您喜欢养了一屋执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叫耿植,是一名娱乐经纪人。我旗下的艺人都说我是恶魔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人如其名,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如果我是恶魔,那些影帝视后怎可能哭着喊着跳槽跟我?虽然,他们跟了我没多久也都那么说但终归没人离开,他们都口心不一!导演都喜欢我找他们要角色。因为只要我手下艺人参演的剧通常都会火。不过,导演们更喜欢我的演员跳票。因为那样就能逼我演那个角色。他们大概是认为只要我愿意演,那剧肯定大火特火。我办公桌上数十份剧本的扉页上都有留言,意思大体差不多xx角色请耿先生推荐一位旗下艺人出演。若耿先生能出演,片酬大可商量!他们就是在用钱砸我,想让我演戏!可我真的只是想做好一个经纪人。如果您喜欢魔鬼经纪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以为亮剑是我战争生涯的结束,没想到却是开始。为了生存,我去了太平洋战争。去了珍珠港。去了中途岛之战。我还去了兵临城下和硫磺岛。我甚至还去了举起手来??系统,出错了吧???如果您喜欢从亮剑开始的战争系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白歌魂穿封神,成了大商三山关新任总兵,并获得了武略系统。只要绑定的士兵能力提升,白歌也会获得同步提升。而他的麾下有十万奴隶矿工!每个人提升一点灵力,那我岂不是就提升十万点?还挖什么矿?来我教你们修仙!PS已有高订1W2均订过4K的完本洪荒文,品质保证。新书期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更新!!!如果您喜欢封神麾下十万大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