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直到连彬和小刘赶来,连彬之前差点跟丢了,一路找来当他看到杨瑾维站在这家店也是吃一惊。
想要不发现他也太难了,这么个外形颜值高到差不多能爆掉方圆两公里生物的人,实在是抢眼极了。更何况这个人一副稳如泰山般在各种视线下镇定自若到仿若是在参观一场艺术展览。
可是……他们家boss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
外媒这样形容杨瑾维的:刚刚出生就在国外接受洗礼,被誉为受到神明眷顾的孩子。外公签下股权转让书就等着他成人。杨瑾维十岁时候,刘老爷子专门请人在刘家庄园劈开一块地给他打造了一个冒险王国。里面海各种大型的冒险项目。出入皆是司机仆役成群,去的都是高档的场所,生活精致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什么时候来过这样的地方吃饭?
他们站在这里就是奇怪的,他们这样一身西服领带的打扮跟这里简直是格格不入。
连彬问杨瑾维,“要不要换个地方?”
杨瑾维摇摇头,“找几个位置。”
连彬满腹疑惑也不敢多说,他几步走到何凌宵那边,“杨先生说的要吃这个?”
何凌宵说,“怎么的?”他还不能吃这个!他跟我们是一样的人,吃这个又怎么了。
连彬没想到何凌宵说话如此直白,眼前的何凌宵就是爆碳,哪里惹得,“哎……杨先生没说什么吧?比如辣子什么的?”
“他能说什么。”何凌宵一脸茫然,杨瑾维什么都没说。正好老板从窗口出菜,“菜来了,连特助赶紧端过去吧。”
那边小刘是个猴精,开车的时候能插队,在这里就更不在话下。眼见着座位上没人就赶紧过去占位置。
几个人坐下来,杨瑾维挨在何凌宵的左边。而小刘和连彬在对面的那一条桌子上。
他们离得近,何凌宵这个时候才觉得此举相当损,两人动一下都要手肘碰到手肘。
早知道就不带他来了,然后唯一觉得好受一点的就是看到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比如此刻杨瑾维此刻盯着自己眼前塑料盘子里的一串串红艳艳的东西发愁。
何凌宵装作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不适,已经开始自顾自的吃起来,她就那样拿着一串红红的类似于肉食的东西往嘴里送。
“没想到c市还有这这样的地方。”他说道。
“以为大家都喜欢吃文火英式牛排,配merlot。”何凌宵咽下嘴里的食物说道。“在中国这样的吃食地方很多,不管是最繁华的城市还是最边陲的小镇。大家都喜欢热热闹闹,这是中国人的文化。不像是西方很多国家,他们不允许设立路边摊,……但是他们一旦到了中国同样吃得不亦乐乎,刚刚你有看到路边也有好些外国游客模样的吧,其实做人干嘛那样拘着。自在些对自己也好。”
“我去过南非,那边也有路边摊。”他像是反驳她似的说道。
“哦,你为什么去哪儿?”何凌宵被辣的轻轻呼呼吐气。
“学习。”他简短答道,转开了眼睛。
染上油脂的红艳嘴唇加上俏皮的粉红舌头……有什么东西从脚趾尖蔓延到胸口位置,让人呼吸不畅。
“呆的时间肯定不短,那你有像这样坐在路边摊吃过吗?”她比较好奇的是这个。
“没有。”
“那还不错。”她低头又咬下一口。像是他这种外形漂亮,不食人间烟火的能第一次就这样镇定的坐下来已经相当不错了。
看来她要另外衡量一下他。
他没听清楚,追问一句,“什么?”
何凌宵含糊的说,“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杨瑾维拿上一串类似于缩小版的红色绣球花的东西问,“这个是什么?”
闻上去好像味道还不错。
“鸡胗。这家师傅的刀工不错,卖相好,味道也好。你尝尝看!”何凌宵怂恿道。
“……”
一念初见 小村魅影三 龙啸大明 日久必婚:总裁宠妻一百式 萌妻来袭:大叔消停点! 我会记得你,然后爱别人 我是魔尊大BOSS 重生六零:我家媳妇特别凶 星辰变 九劫龙尊 神级道士系统睡觉都在变强 [综]我倍受恩宠那些年 阿斯加德的圣骑士 这只熊猫赖上我 都市之弃少逆袭 神帝绝宠:逆天凰妃 神级系统我看书能提现 超级客栈系统神速升级 重生为后之皇后在上 美女总裁的至尊兵王
沈乔在认识某个二货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他们俩只要碰一起,那必定是有案子要发生。可现在,那个二货居然说要娶她。她可不想嫁过去之后人家府里天天出事的,怎么办?某二货跳出来道嫁吧!爷府上都是爷精挑细...
蛮族德鲁伊,近战弓箭手,肌肉猛汉A穿各大位面。好吧,这是一本披着游戏皮的原创异界奇幻如果您喜欢暗黑流放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如果您喜欢我真的不想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虽然眼睛已经长眠,但只要心脏不停,我的身体就是我的眼睛。失明的双眼本应涌出无尽的黑暗,一生与黑暗为伍,但最终也能散发出明亮的光芒。这,就是光的波动!如果您喜欢斗罗之瞎子斗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
大叔,你要是再年轻点,我就收你做我的小狼狗。十六岁那年,她调戏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大哥哥,从此,清冷寡言的男人,心里就住进了一个少女的影子。五年后,再次相遇,他用尽所有算计,只为把她护在怀中宠宠宠。人前,他是清冷高贵的帝都太子爷。人后,他化身为狼,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叶阑珊巴巴地道大叔,我要的是小狼狗,不是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