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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走啊…”
曹武庙抬起还没坐热的屁股,给他送到门口,回过头看刘飞阳还在炕上坐着,也忘记刚才那股愤愤不平的劲,年纪一大就看不惯生离死别的事,况且这人还是名人,物伤其类的坐到刚才吴中的位置上,习惯性把钱收起来踹到自己兜里。
没管吴中的嘴干不干净,拿起那还有一两酒的杯子,喝了一口,仍旧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天花板,眼里还有点水雾“人这一辈子啊,真不能想明天,说没就没了,还说啥啊,喝酒吧…”
抿了一口之后见刘飞阳没有任何回应,也不再暴躁的动手动脚,缓缓又道“你还太小,理解不上去!蛤蟆虽然比我小,但他混的好,想当年要开龙腾酒吧的时候才多大了,三十岁左右,就在食杂店门口啊,一个人砍翻十几个,马路上都是血,就咱们食杂店玻璃上都溅上血了,猛,真的猛,号称中水第一猛人,放在古代也是张飞那种,能喝断长坂坡”
“呵呵…”
刘飞阳闻言摇头笑了笑,作为成功者,他对蛤蟆的勇猛都是道听途说,至少在动手的时候,他没看出来蛤蟆有开天辟地的架势,寥寥两拳也就那样,不过这话他没必要说出来,一方面是他从来不背后谈论过世的人,是非功败他都不会再说,另一方,也就没必要让曹武庙知道。
“瞅瞅你那个损样,还不信,去去去,刚才酒喝了香肠也吃了,赶紧干活”
在曹武庙认知的中水县里,蛤蟆确实是顶尖大哥,他看不惯刘飞阳脸上什么都不懂的表情,认为自己崇拜,这犊子理所应当露出个更加崇拜的神情。伸手给推到一边,反手又把剩的半袋花生米半个香肠往自己这边拿拿,见刘飞阳走进柜台,心里憋着话难受,又道。
“我跟你说,就你这样的,蛤蟆一个手能打三,反手还能扒拉倒四个,你别不信,曾经有个两米多高三百多斤的胖子,愣是要跟蛤蟆比划一下,也是在食杂店门口,五秒钟,就五秒钟让蛤蟆放倒在地,那家伙哭爹喊娘叫个惨啊…”
“这么厉害?”刘飞阳终于附和一句。
“那是啊!”
曹武庙一边说,一边晃悠着身子,嘴角已经有白色的唾沫,看的让人有些反胃,可他一口花生米一口酒的喋喋不休,还挺有滋味。
刘飞阳眼睛是看着他,心里没有继续交谈的兴致,任凭他自说自话,心思已经飘到九霄云外,他不傻,反而很聪明,吴中的到来绝对不仅仅代表他自己,更代表着一种苗头。
丁永强是天仙,在他的三言两语之下自己成功从芙蓉山庄出来,可保不齐钱书德这位市里首富,会不会像吴中似的,也来试探试探,究竟因为什么能得到神仙赏识,吴中的试探可能是坐在炕上喝喝酒,那么钱书德断然不会用这种肤浅的伎俩。
阎王好哄小鬼难缠,他在想着,如果有点事,也得坏在那个断了两条腿的孙红文身上。
如果,孙红文能再次站起来,来屁大的中水县,自己得怎么应对?
吴中是地仙,今天是第一次出现,绝对不是最后一次,他亲近自己代表着有期望,当有一天期望变成失望,他这个小人会不会做出什么事,也很难判断。如果把自己像个鸡肋似的扔到一边算好的,万一这犊子失望至极,对自己做点过分的事。
自己手上是摸血还是摸屎?
这个神仙的出现看似对他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可是想想,好像让他深陷囹圄,没有高墙铁网只存在于黑暗中的囹圄。
变了,一切都在变。
有些头疼的抬手挠了挠头。
这个平淡的举动看在正滔滔不绝的曹武庙嘴里显然不对,刚才他的话也不知说到哪里,此时指着刘飞阳的鼻子,开口讥讽道“你想不明白,就你那榆木疙瘩脑袋也不可能想明白,蛤蟆那是神一般的存在,战神!其实吧,那个叫婷婷的我倒没见过,也不在乎,就是那柳大美人以后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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