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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云踪2(第1页)

我已经快要死了。但我既不愿把这个秘密也一起带进坟墓里,又不能将它公诸于世,最后只能用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把它写出来再隐藏起来,希望后世的人们看到它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

大德帝十一年,那是一次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的出行游历,当然出门之前我并没有预料到这一点。当时我的身份很奇怪,是另一位旅行家杜琛的门下仆从,这事说来话长,解释起来倒也不奇怪:我得罪了权贵,需要找个地方避祸,而以我的专长栖身于旅行家门中是最好不过。我并没有什么名气,只在许多年前的一个令人厌恶的聚宴场合见过杜琛一次,而他当时忙着巴结有钱有势的人,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我相信事隔多年后,他不会再对我的脸有印象。事实上,我投到他门下一年有余,他也没认出我。杜琛这个人的确具备许多优秀旅行家的素质,但同时也很热衷于各地的珍稀异宝,有传言说还精擅盗墓之道。这样的人与我原本不同道,然而他的名气能保障我的安全。

这一年冬雪初化时,杜宅门口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这个人两条腿都齐膝而断,靠一个安有滑轮的木板行走,满面的污垢和一身几乎被撕成布片的破烂衣衫说明他的贫困潦倒。当他来到看门人面前、说出自己要求见杜琛时,看门人自然而然地不屑一顾,并且开始动手驱赶他。然而只听砰啪几声,看门人竟然被他一拳打飞,撞在门板上昏了过去。

杜琛名气很大,自然要防备可能的危险,他所挑选的看门人也好,杂役也罢,都得身怀功夫,但那看门人居然被一拳就打晕了,可见这位怪客虽然断了腿,身手却绝非一般。杜琛很快被惊动出来,见到这怪客的形貌,也是一愣。

“我有一样东西要卖给你,”怪客哑着嗓子说,把自己随身挎着的污秽不堪的大包袱解开,示意杜琛近前去看。

杜琛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也不怕被突袭,很镇静地走上前,往包袱里看了一眼。当时我跟在他身后,无法看到他的表情,但他刚刚俯身下去,身子就猛地一震,随即连退数步,显然是极度惊骇。他很快又踏上前去,接过那个包袱,不顾肮脏,将它抱在怀里仔仔细细看了好半天,才递了回去。

“这不可能是真的!”他的声音都变了,“是你作假!”

“你不相信就算了,”对方摇摇头,“我原以为你是识货的买家。”

杜琛背着手站在那里,似乎是在考虑,但我看到他的两手在微微颤抖。这可不寻常,杜琛一向是个十分冷静理智、善于隐藏内心的人,那个怪客带来的究竟是怎样一件与众不同的物事,能令杜琛如此失态呢?

“你要多少?”杜琛恢复了平静的语气。

对方踌躇了片刻,低声说:“二百两……二百两金子。”

他说出二百两时,四周已经是一片哗然,等到“金子”二字出口,人们面面相觑,反而说不出话了。这一定是个疯子,我想。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杜琛毫不犹豫:“成交,我要了。”他随即回过身,吩咐惊骇异常的仆人们:“摆酒宴客!”

我忽然有一种模模糊糊的不祥的预感。当一头恶狼变得和蔼可亲时,必然藏着什么奸谋。

这一天的夜宴不必详述。我在席边服侍,满脑子都在想着那件价值二百两金子的宝贝,而那位怪客喝得烂醉,终于表露了身份,原来他是一名残废的退伍军人,刚刚参加了朝廷对西疆沙漠游牧民的围剿。

听到西疆沙漠,我忍不住心里一动。那是我三十年来始终没能踏足过的神秘之地,我只到过沙漠边缘,由于没钱购置装备,只能饮恨作罢。西疆沙漠在当地人的语言里叫做“克鲁戈”,意思是“可怕的大沙漠”,他们对于其它地方的沙漠都叫沙漠,惟有对于西疆这一块,要使用专有名词克鲁戈,来体现它的与众不同。居住在克鲁戈深处自称“狼族”的沙漠游牧民更是让人谈虎色变,他们的凶悍与对外人的仇恨,经常被沙漠边缘的当地人用来吓唬小孩。

克鲁戈一望无垠,至今无人探明它的具体大小,更不必提地图了。当我隐约向当地人提起我有绘制地图的宏愿时,他们甚至没有人劝阻我,只是脸上显露出一种淡漠的嘲笑,似乎算定我最后必然会打消这个念头。

怪客大着舌头讲述了最近的那场战争。起因很简单:沙漠中的游牧民又和征税的官兵起了冲突,杀死了二十多个当兵的。朝廷动了火气,要剿灭那帮无法无天的化外野蛮人。最后的结局是:朝廷在沙漠里一共折损了近万人,但杀死的沙漠游民还不足两百。也许正如这群自称为狼族的游民们所说,克鲁戈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在这个酷热险恶的活地狱里,只有狼才能得到庇护,外人根本没有生存的可能性。这位退伍军人的双腿,就是被狼族的弯刀生生砍断的。

当夜宾主二人言谈甚欢,但到了第二天,杜琛淡淡地告诉我们,那位军人饮酒过度,暴毙而亡。这样一个身份卑微的异乡客,死了也就死了,不会有别的麻烦。我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但很快就进一步想到:以杜琛的身家,还犯不着为了节省区区二百两金子而杀人。他一定是从被灌醉的退伍军人口中打探出了更大的秘密,为了灭口才杀死他。

我猜得没错。仅仅过了两天,杜琛就突然宣布,他要去西疆沙漠游历,并需要挑选几名优沙漠生存经验的仆人跟随。这正撞到了我的枪口上,我虽未去过克鲁戈,却也有着丰富的沙漠生存经验,给他做一个随从不成问题。而他要在自己身边挑人的原因也很简单:西疆当地人敬畏克鲁戈,大多不愿意替外人带路,要临时雇人恐怕人手不够。

事情很顺利,我只是给他演示了几下驱赶骆驼、从驼背上装卸货、看风向扎营、搭帐篷的技术,他几乎是如获至宝地带上了我。我们昼夜兼程,赶到了大漠边缘的卫原县城。

杜琛这个人无利不起早,选在战争刚结束的这种紧张而危险的时刻来到卫原,必然有重大图谋。我苦思了许久,理清了脉络:都是那场刚刚结束的战争惹的祸。那个断腿的退伍军人一定是一名曾经深入沙漠腹地的朝廷溃兵,他在里面见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然后被杜琛套了出来,那东西就像磁石一样,把他迅速地吸引过来。杜琛在卫原雇用了几名和我类似的杂役,以及唯一一名识途的当地向导,我于是跟在他勉强拼凑起来的驼队中,进入了克鲁戈。

尽管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克鲁戈的严酷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每个白昼,我们都把自己深深藏在沙里,只有到了凉爽的夜间才敢行走,因为白昼的沙面烫得足以把鸡蛋烤熟。但是克鲁戈的沙漠夜风却又是极其恐怖的,时常会转化成吞噬一切的沙暴。幸好我们的向导对沙漠气象十分熟悉,每到沙暴之前都会提醒我们预先防范,这才安然无恙。

尽管如此,那种白天仿佛要在地下被焖熟、夜晚则顶着如刀的风沙前行的难受滋味,非亲历者不能体会,更不必提一路上惜水如金,咽喉中始终火烧火燎,每次吞咽,都像食道要被胶粘住一般。即便是我这样经历过种种磨难艰险的人,都忍不住会偶尔冒出打退堂鼓的念头。

杜琛却没有半点抱怨。这个人成名后贪图享乐,体质并不如年轻时健壮,第一天进入沙漠,脚底就被烫起了水泡,腿上的皮肉也因为不习惯骑乘骆驼而被磨破。但他始终咬牙坚持,反而不断催促向导加快行进速度。

这让我再次意识到,杜琛想要找的东西一定非同小可。但他一路上不与任何人交谈闲话,摆明了守口如瓶,我也没办法打听。不过从向导那里我得知,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居然是凶险莫测的风暴海,这不能不让人心生忧虑。

沙漠里的湖泊通常被称为“海子”,但风暴海不是海,而是一片峰峦起伏的沙山。一般而言,沙漠中的小沙丘一夜之间就能堆起或者被夷平,成型的大沙山却历经百年也不会发生明显的外形变动,但风暴海却是一片非常古怪的地方,那里既没有地震也没有过分频繁的沙暴,却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魔鬼手掌,总在一夜间改变着沙丘的形状,令其好像海水中的浪花那样无法固定,风暴海因而得名。

沙漠之外的人从来没有人知道风暴海的成因,自称狼族的沙漠游牧民也许知道,但他们不会告诉我们。在他们心目中,克鲁戈是只属于他们的秘密。外间总是传言游牧民们如何凶悍嗜血,对闯入克鲁戈的人如何下手不容情,但越是深入其中,我就越禁不住想,何须他们出手?克鲁戈就足以杀死一切。

然而我的判断还是错误了。进入沙漠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在距离风暴海大约两天路程的地点,我们遭遇了游牧民的袭击。其实那也算不上正式的袭击,充其量只是个小小的警告,在某一个酷热的白昼过去、我们准备趁着夜色赶路时,一名杂役忽然尖叫起来。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我们见到在栓骆驼的木桩上,赫然放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那是为我们带路的当地向导,也是整个驼队里唯一一个认路的人,但现在他死了,被人砍了脑袋,谁也不知道此事是在何时发生的。我们也由于他的死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向前走,虽然所剩路程无多,但我们对前方的情况毫不了解,对于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一无所知;向后退,二十多天的路程,走的又都是夜路,不迷路的可能微乎其微。

更可怕的在于隐藏在暗处的沙漠游牧民。这颗人头是一个明确的警告,显然如果我们继续前进,也许全队的人头都会被割下来。

逆女成凰  金牌厨神  山神的休闲生活  我的手机连着塞伯坦  全师门就我一个废柴  冥婚暗宠:老公,慢一点  地府新娘:我的鬼王君  囚于笼中(民国兄妹骨科 1v1 HE)  廉价替身  逍遥大女婿  情书三旬  药罐子[星际]  婀娜王朝  异闻录:见诡咖啡馆  山沟皇帝  养鬼为夫:老公,太会撩  穿越带着聊天群  妖孽世子霸道宠  重生之名门皇后  我的老婆是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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