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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事。”王乐挥挥手,低着头,对于自己的窘迫十分不好意思。
“你能踏实的吃口饭吗?到现在你一个豆芽菜都没吃呢?”苏诚打断了林熠和王乐的对话,把林熠的盘子扯过来,给他盛了两勺酱油炒饭。苏诚不喝酒,但是他知道喝酒之前你垫其他的菜都没有用,只有垫主食才有用。
林熠还是很听苏诚的话的,端起盘子飞速的吃着炒饭。刚吃饭,旁边桌敬酒的就来了。大家主要是来敬苏诚,林熠要挡,没挡住,苏诚又喝了两杯,直接趴桌子上睡着了。
“橙子,喂,醒醒,我都说我替你喝,乱逞什么能?”林熠把自己已经干了的卫衣垫在桌子底下,让苏诚睡觉。然后他又抄着酒瓶子,给自己满上一杯,冲着来敬酒的那哥几个,平静甚至有些温柔的说:“刚才谁把大橙子喝倒的,来跟我喝。”说完,一杯啤酒一秒就干了下去。
那么温柔的一句话,竟然搞的那几个男生都有些怕他,草草的仰起头,干掉杯子里的啤酒灰溜溜的回去了。
“就喝一杯就完了,再来几瓶啊。”看着那几个人走了,林熠仿佛还意犹未尽,嫌弃他们没有刚,不是爷们。
“少喝点吧。”王乐不知道林熠酒量的深浅,生怕他也像苏诚一样倒下,赶紧拽他的胳膊阻止他继续倒酒。
“没事。”林熠端起酒杯又给自己倒满,走出饭桌,去邻桌敬女同学。他觉得作为一个爷们,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风度,你不能等着妹子来敬你,你得先走出去,敬妹子一杯。
“我一杯,你一口就行,喝饮料也可以,咱们点到即止。”林熠敬酒,非常讲究,堪称中国酒桌文化里面的绅士风度。
妹子们或者羞涩的抿一小口,或者豪爽的也给自己满上干杯,或者喝一口饮料外加一个甜甜的笑容,总之,妹子们都很开心。高富帅不高冷,给他们一个亲近的机会,这辈子能有机会,珍惜吧,离开大学之后在想接触百亿富豪的儿子,很难了。
因为饭是傍晚吃的,吃饭才8点多,因为时间还早,除了苏诚大家都没喝高。饭后直接步行专场去了旁边的ktv。30个人开了个vvip包间。
第12章谁是k歌之王
到了包房,刘小茂先来了一个开嗓神曲《死了都要爱》,他扯着脖子青筋暴起,脸憋得通红,高音依然上不去。声嘶力竭之后,包房的气氛立即嗨了起来。“卧槽,茂哥牛逼啊。”“我们这么多女生,你爱谁啊。”不仅男生连女生也开始起哄,他们都知道刘小茂从来没处过女朋友,对于女beta的身体还处于幻想阶段,是个猥琐处男。刘小茂也不羞涩,用有点破音的嗓子故作深沉的说:“我爱整片森林。”大家笑倒。
女beta们第二性征都不明显,对自己的身普遍缺乏自信,都比较羞涩,互相推着,不愿意先上去点歌。男生们却推着孙可来一个。“对呀,可可你先来一个。”于紫宸是个活泼的女beta,因为发育的不错,她一直跟孙可暧昧着,却从来不跟他去开房,她想做的是孙可的女朋友,自然要和外面妖艳的贱货不一样。孙可自然不会拒绝,他这个人比较装逼,自然不会拒绝这种众星捧月的场面。只见他淡定的走到点歌的位置,给自己点了一首陈奕迅的《倾城》。
实话实说,孙可唱的挺好的,都在调上,但是一口咬字做作的伪粤语十分出戏。再配上他那“巨星”般的台风,抬着麦克,眯着眼睛,昂着头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实在是有点装逼。偏偏他的妹子,他的小弟却非常给他面子,不住的冲着他喊着“e神!”
林熠坐在角落,忍不住给自己灌了口啤酒压压惊,毕竟一个非a非o的普通beta如此自恋,着实有点雷人。他看了眼身边因为三杯啤酒熟睡的苏诚,羡慕不已,还是睡着好啊,避免了鸡皮疙瘩掉满地的命运,给收拾卫生的阿姨减轻了多少负担啊。
“可哥尿性!”“尼玛,太深情了。”“真的以后,咱们也不用花钱听演唱会了,就听可哥唱歌就哦了。”捧场的人不在少数,那夸张的,知道的是吹捧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开嘲讽呢。不过出来玩嘛,大家都愿意给个面子,连林熠也没有吝惜掌声。毕竟这是班级第一次出来玩,大家都不熟,人家在台上装逼,谁也不好意思起哄给轰下去。这要是过了一年半载,大家都熟了,情况就不好说了。
孙可之后,大家仿佛都开了深情模式,一首接一首的抒情慢歌,唱的人昏昏欲睡。每一首唱完,捧场的人稀稀拉拉,大部分的人都在三三两两的聚堆唠嗑,吃零食,喝酒,玩手机。气氛一下就冷了下来,甚至出现了没人点歌的尴尬场面。眼看着消防安全提醒都要放出来了,林熠觉得反正也没人注意,他也开个嗓吧。
“熠哥你怎么才唱啊,不讲究啊。”“就是,猫哪去了?才上来。”于成伟和刘小茂说。虽然林熠是高富帅,但是在寝室还真没有怎么装逼,除了吃穿用度是真好以外,并没有对寝室里的“无产阶级”显示什么优越感。大家都是哥们。所以男生不敢哄孙可,却敢拿林熠开玩笑。与男生们的起哄打屁不同,女生们倒是对林熠满怀期待。他们看到帅哥,就觉得帅哥唱歌也一定好听,谁叫现在的小姑娘都是颜控呢。
林熠点的歌,前奏刚出来,就把大家深深的雷到了,吐槽声一片。“卧槽”“熠哥,这歌哈哈哈哈哈哈。”“这他妈小学的歌吧。”全场哄笑,原本昏昏欲睡的小伙伴们都惊醒了,没错就是惊的。因为林熠点的歌《北京欢迎你》。在一片笑声中,气氛重新火热了起来。连原本一直在睡觉的苏诚也醒了,看着包房中间的林熠,难得露出微笑。
“啧,别笑,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林熠一本正经的说,大家笑得更来劲了。林熠确实想炒热一下气氛,不过他也确实最喜欢这歌。小学的时候他因为长的好看,被挑到了合唱队。小学的时候正赶上北京奥运会之前,那时候b市各种迎奥运的活动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来一茬,林熠也跟着学校各种表演各种比赛,他们学校每次都唱这个歌。他数了一下,连联系再比赛,这歌他唱了上千遍。终于给他唱恶心了,初中高中他再也没唱过,连苏诚都不知道他原本最喜欢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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