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红薯啊。”
卖红薯的小贩很疑惑,现在竟然有人还不知道红薯?
十多年前,朝廷推广红薯种植,现在红薯已经遍布中原各地。
红薯不但味道香甜,还高产。
虽然吃多了会烧心,但对寻常百姓来说却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而且只要将红薯制做成红薯粉,那烧心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
现如今,百姓基本上都能够吃饱肚子了。
百姓们的家中有了余年,便是到了荒年,也不会有那么多被饿死的人了。
饿殍千里的景象不会再发生。
百姓们的生活变得好了,精神风貌当然也变得好了。
再加上如今的皇帝是个明君,从柳柊那里扒拉来了好些对国家百姓有利的国策进行实施,使得国家变得更加强盛。
这便是四个人觉得中原有了很大不同的原因。
“红薯是什么?”朱七七好奇地问。
小贩:“你们连红薯都不认识?”
沈浪道:“我们出海了十多年,如今返回家乡。之前没有见过红薯。”
小贩恍然大悟,立刻热情地给四人科普了红薯。
沈浪和熊猫儿惊讶不已,跟富家大小姐大少爷朱七七和王怜花不同,这两人常年混迹于市井中间,清楚高产粮食对百姓有多重要。
沈浪:“林神医和花家可谓万家生佛。”
熊猫儿跟着点头,对于小贩口中的林神医和花家颇有好感。
朱七七的注意力却是被林神医三个字吸引,她问小贩:“林神医的医术很高明吗?”
小贩:“当然了,否则就不会被称为神医了。林神医可是治疗好了花七公子的眼睛,还帮被绣花大盗刺瞎了眼睛的人换眼睛,让他们重获光明。林神医……”
小贩扒拉扒拉说而来柳柊这些年的丰功伟绩。
很多事迹被江湖中人传出来时就已经夸大了,被小贩一说更夸大了几分。
朱七七听得眼中眸光闪闪,心中有了计较。
王怜花:“能治疗花满楼的眼睛,这林柳柊确实担得起神医的名号。”
千面公子可是个全才,不但毒术高明,医术也十分厉害。
当年他曾经受花家邀请看过花满楼的眼睛,对于花满楼的眼睛没有办法。
没有想到,竟然有人竟然治疗好了花满楼的眼睛。
剑与魔法之乱来世界 谁想成神?不都是你们逼我的吗 百岁老太靠古武杀穿废土世界 惊颜谋:我本无心可他蓄谋已久 重生玉帝私生子,谁还努力啊 狼牙兵王 龙王医婿 开创观想法的我,凭武道横推诸天 综漫,我的冒险之旅 火影的春野桃 我在大唐位极人臣 这天下第一宗有我,是灭定了! 都市:开局送金砖,秒升大宗师 从丧尸开始,我有神笔称霸宇宙 快穿:我靠闯关赚养老金 古墓迷局之双鱼玉佩 精灵宝可梦:训练家她不似人捏! 开局弑神:诸君,我喜欢战争 神印王座之光与水 腐烂国度之活下去
在星星有泪寒风凛凛的夜晚,鬼魅森林中,他苍白的脸上木无表情,对于周围无数的死亡眼神不闻不问,他乱舞狂刀屠神族铁血无双战圣王穷凶极恶杀神眼逆天而行斩玄冥纵横天下称霸王,然后开始大吃四方,并在美丽的幻岛随风起舞。ps本书前半部分是武庚纪世界,后半部分是洪荒世界。欢迎加入藍螢流光,QQ群号码1032945195如果您喜欢从武庚纪打开洪荒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还是公主时众人眼里的沈梦绮皇上太后我家小梦绮柔弱不能自理,嫁给摄政王少不得要被欺负了,不行必须派个能打的跟着她。闺蜜洛九卿公主她心性单纯,孤身一人在摄政王府指不定要受多少委屈,要给她多备点钱财打发下人,那帮人拿了钱,就不好意思在暗地里给她使绊子了。通房程星辰公主明明武力值爆表能够倒拔垂杨柳,为何偏爱绣花针?难道是在绣沙包,偷偷锻炼?不行我得盯死她!摄政王我家夫人只是表面冷冰冰,私下还是个爱偷吃甜点糖糕的小朋友呢沈梦绮本人在越雷池一步,本公主杀了你如果您喜欢权贵休妻后迎来火葬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世有邪祟,红尘污浊。江寿睁开眼,穿越到诡谲荒诞画风暗沉的俗世。并伴随有职业面板。从此开始了肝经验刷技能,问鼎更高深的俗道职业的人生。「(业)雕尸匠(业)焚尸工(业)仵作(腐)石心血肝,已融合为(邪)五脏大公」仙路断绝两万载,八艺失落我今传。邪祟横游十万里,滚滚俗世众生相。历劫红尘,寻长生,辟仙路,唯我俗道邪主。...
关于妃要上天莫未浓死了,被心上人利用做了挡箭牌,让其他女人一头给撞死的。事后他竟丢下一句‘你这样的,做妾,爷也看不上’,后扬长而去,却不知,再次醒来的莫未浓早就换了个灵魂,眸中杀意冷冽。她是现代...
穿越到了1980年的东京葛氏区,继承了道场,父母双亡,有妹有房,但是存款快见底了,学生没有,怎么办,急,在线等。算了,不管了,快乐就完事了。面对疾风吧!...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