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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在后来,已经慢慢变成了:嗯,先从勉强入眼做起吧。
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席择坐在明喻的身旁,一个字一个字地篆写字帖。席择写完一面,便交给明喻去临摹。你就用通透性强一点的纸,照着字迹来临摹!难道你连描笔画都不会了?
席择猜的没错,明喻还不至于连笔画都不会描,但是只要他一不描笔画,那字瞬间又恢复成了原先的狗爬体,没有一点点的改进。
席择:“……”
明喻:“……其实我的字写得还可以的吧?”
席择:“……”
到最后的时候,席择已经完全放弃了让这个少年描笔画、练书法的行为。这种愚蠢的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啊?!这条小鱼明显已经字丑到了连描笔画都回天乏术的程度了啊!
明喻:“……我感觉你现在的表情是在说我字写得真丑。”
席择敛着眸子,神情淡漠地问道:“有吗?”
明喻再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肯定地点头道:“有,我感觉你现在就是在说:‘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字写得这么丑?这还真的是人能写出来的字吗,不过席择,我的字也没丑到这个地步吧?我觉得还挺大方端正的啊。”
席择:“……?_?”
明喻:“……”
既然描笔画已经失败了,那么接下来席择的选择便是:手把手地教这个少年到底该如何写字!
当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顺着自己的指缝划落、同时握住了笔杆的时候,明喻倏地喉间一滞,一种诡异的感觉从心头涌起。这种姿势怎么也算作是某种另类的十指交缠了,可是席择那认真的表情却让明喻没办法想歪。
对男人的行为,明喻的心中已经隐约有了个猜想,但是想通了以后他却淡笑着勾起唇角,什么话都不说地默认对方握着自己的手,开始一个笔画、一个笔画地写字。
明小玉虽然觉得自个儿的字算是端?正了,但是他也明白,席择的字绝对写得很好。之前费思馨就一直说,席择的字写得比杜若还好,可想而知,连从4岁练习书法到现在的杜若都比不上他,那么席择的字得有多好看了。
席择的字,在业内是公认的好看。
即使是用现在这样一枝普通廉价的钢笔写字、甚至还握着明喻的手,席择都将字的每一个拐角都处理得凌厉却不尖锐,顺畅却不狭促。他的字好像是凤泊鸾漂,臻微入妙,看得久了不由觉得这一点都不想是用硬笔写的,反而好似用一支极细的小楷笔写下的。
炙热的温度顺着手指相贴的地方传递过来,明喻淡然冷静地看着对方握着自己的手写下一个个漂亮的字,唇角却微微翘起。
——就朋友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是逾矩了。
可是这两人却没有一个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反而淡定自若地继续各自的行为。
等到两人写了两张纸后,明喻虽然还没有找到写字的窍门,但是却也模模糊糊地有了点手感。按照席择的话来说就是:“持之以恒,或许三……一年内,你可以把字写得正常一点。”
明喻:“……”
请你下次准备好了再说话!把你的“三年”都吞进肚子里去!!!
总而言之,等到了接近11点,席择才离开了明喻的家。对方离开以后,明喻是压根没有一点所谓的“娇羞害臊”、“小鹿乱撞”,好像今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他淡定地洗漱了一番,便早点休息了。
只有在闭上眼之前,明喻凝视着天花板上倒映着的城市灯光,也不说话,只是安静地深思了许久,最后才缓缓闭上双眼,进入了睡眠。
而在缪斯公寓的顶楼,席择进屋以后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接着打通了丁博的电话。
丁博那边吵得很,不知道在干什么,但是听到席择的声音后,他赶紧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接着问道:“怎么这么晚了还打电话过来?明天不是要去参加聚会么,席择?”
男人轻轻地“嗯”了一声,接着问道:“洛城的事情还没有解决?”
丁博重重地叹了声气,回答道:“是的,‘埃杜李莎’那边不肯松口,但是我们这边也不可能再和他们合作下去了。现在双方就着合约的问题正在讨论,谁都说是对方先违约的,非常麻烦。”
“你去找雷蒙德·塞尔特吧。”
丁博那边猛地一愣,接着问道:“你不是不插手这件事的吗?”
“这次是‘埃杜李莎’过分了,你把这件事处理好就行,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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