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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都是肉长的,黄煜大哥和韩武之间谁更优秀,谁更有责任感,谁更值得托付,这是个很明显的问题。邓子瑜并不是傻子,她应该能看得很明白的。所以如果她是真的对黄煜大哥没意思的话,应该会很快说清楚的。
“嗯,嫂子谢谢你,我知道的。”
在这样两人都尴尬着沉默的时候,是黄煜率先开口打破了这种无言的安静。
看着黄煜脸上那依旧灿烂的笑容,宁芮夕知道他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了,也跟着松了口气:“那就好。”
黄煜的腿伤不是短时间内能移动的,不过一周之后他就开始拄着拐杖走了。然后在拄拐的第二天,他人就消失了。
别人不知道情况,宁芮夕却是清楚的。
因为对方是来宿舍找高翰请假的,再加上她自己本身就是知情者,所以很清楚黄煜这次消失人去了哪里。
黄煜的腿是开不了车的,不过他自己找了个小兵当司机开车送他出去了。他只是让人把他离得最近的汽车站,自己坐汽车回了市里。
“哇,好可爱。”
“哈哈。”
“他脸红啊脸红了。”
“真俗气,都这么大年纪了还送玩具,真怂。”
各种议论声从这些刚刚下班的白领身边传出。
而基本上走出写字楼往外走的人,都会被门口不远处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给吸引。
那是个个子很高的男人,穿着看不出牌子的简单休闲装,衬托得他的身材更加的颀长性感。他一手拄着拐杖,还可以看出他一只脚上是打着石膏的,但是就算这样他还是站得笔直的,就跟立正一样。这个男人的长相算不上多么的俊美帅气,但是很有味道,那是一种很爷们很坚毅的感觉,是现在很多男人所欠缺的。
最吸引人的,是他手上抱着的东西。那是个大概一米二的米色毛绒玩具熊,熊的样子憨态可掬的,很可爱,让人看到就忍不住想抱抱。但问题是,这个熊和那个气势冷肃的男人的形象实在是太不符了。
不仅是不符,还有着强大的反差。
就是这种反差,吸引了来往路人的注意。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受伤了气质很神秘的男人,是来接女朋友或者求爱的。
不过毛绒玩具那是学生时代的女孩子比较喜欢的东西,lutas里的女性都是职业白领,他们已经更喜欢另外一些东西了。如果说是一个开车跑车的精英男,再捧着一束无敌大的红玫瑰,或者是当着众人的面就来个跪地求爱,掏出的礼物也是善良的钻戒什么的,这样对她们来说才比较有吸引力。
像现在这样,抱着个毛绒玩具的,怎么看都是学生时代的恋爱方式。现在拿到公司里来,实在是太幼稚了。
虽然这些白领里有些对这个男人幼稚的求爱举动很不屑,可是毕竟女人都是追求浪漫的生物,再加上这个男人条件不错,还顶着这么多人的注视冒着丢脸的危险有勇气做出这样的举动,就说明他的心有多坚定。
这样一来,又忍不住让人嫉妒起那个被他追求的人了。
于是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话也就跟着冒出来了。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从那栋高耸的写字楼里走出来,也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
于是乎,围观的人更多了,投注在那个男人身上的目光也越发多了。
黄煜的脸都快抽筋饿了。
天知道他现在多想骂娘,这些人都是闲的蛋疼没事干吗?站在这围观自己做什么?工作一天都不累吗?不是应该下班了就立刻冲回家休息或者开始自己的私人生活吗?怎么现在一个个都像是闲得没事干一样围在他旁边看热闹,而且看也就算了,还一个个指指点点的。说话小声点不行吗?窃窃私语就窃窃私语呀,一边做出身边人小声说悄悄话的动作,一面声音大得方圆几里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这是什么事?
黄煜现在算是真切地体会到了,追妻之路困难重重,是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考验。
他一面注意着从写字楼上下来的人的情况,一面想着之前宁芮夕和他说的话。他突然觉得那那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一个男人,如果愿意抛下脸面为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的话,足以说明他对那个女人的用心全文阅读。但如果是这样都还不足以打动她的话,只能说明两人之间的缘分本身就是孽缘,是怎么努力也努力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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