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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3页)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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