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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不需要那么准(第1页)

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PPK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M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M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M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有强大威力的自动武器,毕竟和当年的希瑞克燧发手枪比起来,现在参与大唐集团手枪竞标实验的手枪,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鲁格手枪事实上也有样枪被制造出来,不过这种开火的时候不那么稳定的手枪,韦斯并不喜欢。

虽然价格昂贵,而且使用了许多新的技术,可鲁格手枪的固有缺陷依旧很多,很难与更稳定的PPK与M1911竞争。

事实上哪怕是三德子时代,普鲁士的贵族军官们佩戴鲁格手枪的也不太多,大多数鲁格手枪都被留给了警察和二线部队……毕竟战场环境太差了,这种金贵的手枪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里,1910年前后,诞生了太多太多性能优秀的手枪了。

杰克和比利时都有不错的设计,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和杰克的CZ手枪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实验室里,这些手枪也都被能工巧匠们复制了出来,用来测试每一种手枪的极限性能。

最终,M1911手枪和PPK手枪成了唐陌比较青睐的半自动手枪,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驳壳枪,就被当成了异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货们去了。

毕竟,谁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来的自动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纪都没有大规模普及的自动手枪,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

那种和乌兹冲锋枪一个大小,结果近战威力却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枪的唯一亮点,就是中距离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枪来确实非常远,尤其是在安装了枪套客串的枪托之后,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装了枪托,这种自动手枪就基本上和冲锋枪差不多一样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枪……

这也是性能在手枪里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动手枪,只有在华夏战场上大放异彩的主要原因——这里没有冲锋枪!

所以,华夏是毛瑟自动手枪的天然优势战场,这是环境造成的,并不是这种武器本身的性能优异。

因此这种武器并非不可替代,相反这种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产正经的冲锋枪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种手枪我还没想好怎么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着阳光舒服的晒在他的身上,开口问韦斯道。

韦斯想了想,开口回答了唐陌的问题:“其实,我更喜欢能解决问题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欢大的。”唐陌不怀好意的调侃了一句。

韦斯一脸坏笑的乐了两下,然后才开口说道:“那就算我给这支枪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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