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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重视项漪华,饮歌知道天象以后定然想娶项漪华,若能让饮歌太子得罪天尊,甚好,甚好。
京墨和杜仲风姿卓然得飘入清风殿,杜仲抬着头,一脸艳羡地望着屋顶,啧啧称赞道:“我远远瞧着清风殿恍如白昼,猜想定是殿里放了夜明珠的缘故。可我绝对想不到、也绝对不会忍心把夜明珠碾碎成沫沫,刷到屋顶上啊!这夜明珠是师祖的吧……”杜仲仔细看了一眼,拍手道:“这竟然是——琳琅之眼!暴殄天物啊!”
漪华也跟着抬头瞧,惊叹道:“原来是夜明珠啊!”
杜仲这才注意到漪华的存在,匆匆一瞥,只见她肤白貌美、明眸皓齿,身材窈窕,胜过往日见过的所有仙女。虽然脸色有些苍白,也难以掩住倾城风姿。如此佳人,天尊竟然丝毫没有提及她的美丽,而是说她“可爱”。
漪华看着眼前的粉色衣衫的仙君,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下蓬莱岛岛主杜仲,天尊乃是在下的……”
“咳!”京墨轻轻咳嗽了一声。
漪华虽然对九重天的仙没什么好感,但能被京墨带回来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于是很有礼貌地问候:“见过杜仲仙君。”
发现漪华知道自己的身份,杜仲很是欣慰,道:“见到魔界漪华公主,本仙君不胜荣幸。不知姑娘年方几何,吃饭喜欢什么口味,许配了人家没有?”
天尊冷眼瞧着他,方才还死活不愿意当厨子,现在主动问起人家的口味来了。
被问了太多,项漪华只记住了最后一个问题,回答起来却有些难度。她迷茫地望向京墨,问道:“我该算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啊?”
京墨眼睛不带眨地回答:“八千三百一十七岁。”
“师叔祖,你记得这么清楚啊……”杜仲妒忌地高声嚷道,看到京墨警示的眼神后,声音逐渐弱了下来。
杜仲火上浇油地解释道:“小漪华,你别看我年轻英俊,我的辈分比天帝还大两轮。”
漪华煞有介事的开始计算京墨比饮歌大了多少辈分,又被杜仲的一惊一乍打乱了思路。
“啊!小漪华,以后你住在玉山一日,本仙君也要在玉山住一日,不然孤男寡女,多影响名声。”
漪华敬重天尊、信赖天尊,互相都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既然没有非分之想,行得正坐着直,也不用可以避讳。她道:“我已经是九重天逃犯,魔界叛徒了,名声依然很差了。”
杜仲恳切地回答:“我不是担心你,是担心师叔祖的名声。”
“师叔祖……”漪华无奈地看向京墨,不愧是天尊啊,辈分真大。
“这次去天庭,一是把你从天牢里捞出来给漪华做饭,二是让天帝安排了蝉衣时常过来给漪华送些衣服,她进不来玉山,你与她相熟,便到山门外接应吧。”京墨不理会杜仲方才的话,神色如常地说完后,便抱起辰砂找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来。
“师叔祖,你怎么这样啊!”杜仲使劲跺着双脚。
京墨道:“再敢胡言乱语,本尊就让天帝把蝉衣嫁给你。”
“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乱说话了。”杜仲委屈地说道。
漪华眼睛放亮,凑到杜仲面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怕蝉衣?”
杜仲捂住耳朵,双脚在原地蹦跶着,一字一顿道:“不要跟我提这个名字!”他怕极了蝉衣,哪怕只是听到蝉衣的名字,他都能虎躯一震、脊背发凉。
蝉衣虽为仙官,但爱哭鼻子爱撒娇,加之长得有几分小家碧玉的姿色,很受九重天那些自认为刚猛的男仙欢迎。而杜仲正好有个毛病,越是看起来乖巧的人,他越想戏弄,三千年前,杜仲在琳琅水榭的宴会上心血来潮戏弄了她一番,众目睽睽之下,蝉衣仙官哭得梨花带雨,就连饮歌太子发扬君子之风怜香惜玉亲自哄了两句都没哄好。
后来杜仲登门道歉,又是送珍宝又是送绣球花,不但没有起到丝毫作用,蝉衣反而又哭了几顿给他看。后来杜仲做了一盘椰蓉豆沙糯米糕悄悄送去,蝉衣垂涎欲滴地吃完,不仅立即原谅了杜仲,还经常痴缠于他。
椰蓉豆沙糯米卷的额外效应并不是杜仲期望看到的,杜仲深感力不从心,搞不懂蝉衣究竟是馋他的人,还是馋他做的菜。
蝉衣为了表明自己的心意,飞到杜仲仙君的府邸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喊道:“杜仲仙君,我知你现在对我无意,但我绝不轻言放弃。一千年后,若你未娶,我未嫁,我们一起过日子好不好?”
时光等闲过,一千年很快就过去了,蝉衣再一次飞到杜仲的住处,在府邸前面站了一夜,等他一个答复。
第二日清早,杜仲的仙侍出门道:“蝉衣仙官,仙君连夜上了给天帝递了折子,天帝也批准了,仙君要去蓬莱岛修身养性,没什么事不会来九重天了。”
“我不相信,我要去找他讨一个说法!”蝉衣万分委屈。
仙侍委婉道:“蝉衣仙官一腔深情,令人感动,只是仙君昨夜已然搬离了,从后门走的……”
自那以后,蝉衣再也没有见过杜仲。准确地说,杜仲再也没有给蝉衣见他的机会。
京墨挥手,在半山腰削出了一块平地,与他的清风殿离得都不远,只是隔了清风殿外的悬崖。他吩咐道:“杜仲,明日你盖两座房子,让蝉衣从九重天带些日常所需过来,以后你们各自住过去。”
杜仲还没来得及反驳,京墨又吩咐道:“你以后教漪华法术,务必勤勉;漪华,你每日来清风殿两个时辰,我教你琴棋书画。”
杜仲不敢相信地问道:“师叔祖,您还要教她琴棋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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