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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页)

赵榛领军回归,众人皆为大喜。百姓和守军纷纷迎接赵榛,在这万众欢庆下,赵榛等人始得入城。

赵榛抓住猛兽的手道:“我的兄弟,来来来,我们一起进!”说着,众人排开,多数人用惊异羡喜的神情看着猛兽,万万想不到,这个身上异味十足,长相巨大的猛人竟然能一步登天,成了赵榛的坐上之宾和朋友。

猛兽自从归顺了赵榛之后,就在信王军总帅部操练兵马,同时也被总帅部派出的武学师傅教授他武技。猛兽本身力大无穷,还有一种野兽的直觉和反应神经。此时经过武学的正规学习之后,猛兽的武技据说已经超越了目前赵榛之下,号称武学第一的铜龙军统领高庞了。

而赵榛如此礼遇猛兽,也是知道猛兽的性情,这个家伙叫了自己真名,并不是故意的,他实在对赵榛这个名字太敬佩和亲近了。而高庞这个名字的人却是猛兽的手下败将,不配他敬佩。所以,野人出身的猛兽意识不到自己说错了话的后果,也同时得到了赵榛的原谅。因为,这个野人出身的猛兽没有其他人的花花肠子,日后自可成赵榛身边的只忠于赵榛本人地心腹人。

说到忠心,难道其他将领就对赵榛不忠心了么?也不能这么说。其他将领对赵榛忠心,有的是为了赵榛的亲王之身,有的是为赵榛的万夫不当之勇,而有的是为了博取自己的前程,还有的是为了赵榛破金的志向。但是赵榛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呢?好多人恐怕就不会对赵榛忠诚了。如果赵榛要投降金国反攻大宋呢?大多数将领就不会跟随赵榛了。如果赵榛反人类要与全世界的人类为敌要灭绝人类呢?那么相信除了信王正妃双儿和猛兽外,所有的将领和信王军恐怕都会反对赵榛的。就连赵榛的侧妃兼后军总帅赵青儿,恐怕都不会对赵榛死心塌地的反人类的。这!就是忠心的区别。

当众人进入城内时,面罩黑纱的冬余正要上前,却被那姓高的官吏狠狠的拦了下来,他说道:“退后,不解剑,不得进。纵是你现在要解剑入内,也要等我们迎完高大人之后,先等着吧!”

在城寨内,果林成行成排,一边遍地的耕地,四处的成排房舍都在百姓们忙碌中建立了起来。还有繁茂的鲜花、豆蔓绵延,农人松土锄草,给地施肥。在那草地上,一头头马驴牛羊不断,让人感觉无尽的丰足。

高山半坡,靠近堡垒近处,有一座座的窑窟,一处处地窑。烧砖的烧砖,打铁的打铁,做工的做工,制器的制器!

花丛中,还有不断的嗡嗡声。如细云一样的群蜂飞舞当空,于花间采蜜。现在的蜂蜜也成了石条山信王军的特产,所出的蜜不仅可自给自足,还有剩余,可以加工出售。

在依山而建的堡垒之后,是一座正在建立的货栈,这个货栈重要非常,工匠们正在扩大着。主要是以因为正在全力建设城墙和房舍,所以建设货栈的人手不足,还没建立起来。

“恭迎大人回府……”一名名赵榛手下的文武官员们带着一帮帮的百姓们躬身相迎着。对于赵榛这个青石城实际的统治者,对他们来说比那大宋的高官、皇帝们都崇敬。原因很简单,因为赵榛给他们一口饭吃。

赵榛却没有一点的闲余的时间,他对身边的赵小刀道:“小刀,你立刻把百姓中选拔出来的童子青壮年分类,体弱的分走,最为身强的开始练军。我们不能老靠总帅府那边往过拨训练过的新兵了,我们也要自己练兵。余者从工从师,一定要将所有之下的百姓们都立时分配,让那些老工头们挑人!速度要快,金兵很快机会攻过来,我们必须先建设好城墙和房舍,让百姓们先住进来。还有,火药作坊立刻成立起来,我们不能依靠太行山总部补给丹药,那里太远了。”

“末将领命!”赵小刀立刻抱拳而去。看着杨凡,赵榛哈哈笑道:“杨凡,这次你做的不错,在我主攻之前将金军马匹全都带走了,不愧是出了名的响马出身,就是对马匹很了解。你带回的马群,要分类,给我把良驹选出来,要配种!还有,奖赏你白银五千两,黄金百两,丝绸绸缎五匹。”“多谢主公!”杨凡惊喜的对赵榛抱拳道。

杨凡的武技比高庞猛兽是差一些,但是他这个人很有些鬼点子,这次要不是他提前劫营夺马,赵榛还真的不好对付那支万人队的金兵。杨凡也算是比较早投靠赵榛的,所以才能凭借资历获得神龙军统领的职位。当然,他虽然比高庞猛兽等人武技差,但是其武功也是非常了不得的。一般武将不是他的一合之将。

驴子给罩着眼睛,对着磨石打转,一袋袋豆子一包包的谷米给打入磨眼,转眼成粉。手快的男孩子女孩们在力士的帮助下打理着一切,做豆腐的做豆腐,炼油的炼油,制面粉的制面粉。

赵榛做出的面粉主要是做馍!馍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粮食,并且方便。一两个大馍,加上一碗稀饭,一个壮汉的肚子就摆平了。当然,也许不饱,但是也不会太饿。在这个粮食紧缺的时代,半饱就不错了。在金兵来以前徽宗做皇帝的时候,民不聊生的百姓们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现在金军入侵。反而在信王军的庇护下能饿不死,那就是天堂般的待遇了。这也是所有信王占领区的百姓们拼命拥护信王军以及信王赵榛的原因。

百姓们很简单,谁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支持谁。一顶顶的帐篷给拿了出来,几名官吏指点着孩子们和老弱残疾打理,一切进行的有条有序。

赵榛不顾身上的风尘,来到了河边,看了看周边,问现在管理青石城的李玉轩道:“水车还没有立起来?”

自从李玉轩带着周围所有的百姓投奔赵榛之后,他就被赵榛委任为青石城的管理者了。李玉轩一介书生,能得到百姓们的认可和拥护,就说明这个人是有真正本事的。

听到赵榛的话,李玉轩叹道:“我的主公,您也不想想,我们既要修外墙,又要建大屋,还要造客栈货栈。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要人手做活的,可我们劳力不过五万多人,其余女子孩童也起不到大用,只是学徒,能有什么用?我们的人手不足,这已经算是快的了!”

赵榛也是黯然,他知道自己手边人手也算是不少了。十几万百姓和两万五千骑兵占领的一个青石城,能说是人少么?但是自己最大的弱点是时间紧张。但这有什么办法?自己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攻袭、偷袭和伏击金军了。但是赵榛知道,在冬季,不论金兵如何困难,完颜娄室一定会率领大军前来的。也许因为自己的战绩,完颜娄室手中的兵马减少而来很多,与历史上十万大军分兵十路攻打陕州城有不同之处。但是他知道,冬季一定会有一场大战。到了冬季,他们的百姓一定好住进城里的大屋,他的军队一定要在厚厚的城墙上守卫。

赵榛摇摇头说道:“先紧着城墙和房屋修建,将所有的人都集中起来快点修。我告诉你利用滑轮和杠杆器具能快点,你们用这些工具了没?”“当然用了。”李玉轩接口说道:“不然的话我们哪里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建设好十几里方圆的城墙地一半,主公放心,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城墙就建设好了。”

赵榛点头说道:“牧畜和耕种也决不能拉下,我们必须让治下的老百姓吃饱,让他们知道他们能有好日子过,能有肉吃,有衣穿,是我们的功劳。这样一来,他们为了守住自己的一切,会自发的起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家,纵然金兵和皇帝亦奈何不了我们!这也是挟民以自重,你明白么?”

李玉轩点点头,他自从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真正的信王之后,就知道自己的脚死死的站在了一位将来必定要夺取国家神器的亲王身边了。他知道他们要duli与赵构皇帝朝廷之外,但是对于赵榛的这种思想,他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思想。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相信信王赵榛,知道信王赵榛大才,所说所做一定有自己的道理。有些事,做出来,不是当下就能看到后果的,还要等时间看情形。

赵榛叹了口气,道:“他们没天的劳动力惊人,我们没有足够让大家吃饱的粮食,但是也可以让他们吃点肉食,开开荤腥。还有多少肉食,可够么?”

李玉轩明白赵榛的心思,既然让大家无法吃饱,那就吃点好的拟补一下。他道:“纵不够,采买一些也够了,我们有的是肉食,河中鱼虾不断,山上又有无数的山果地实,还有养兔子、老病的马、一些蓄养的老牛羊和老猪。我们只要花出小许的代价,就可以供应这些劳力一些肉食,没有问题。”

赵榛点了点头,大步向着地窑而去。由于青石城要安置十几万百姓和两万多军队。所以在有限的地盘上,赵榛开了好多地窑节省空间。地窑很多,十几个大洞连小洞,洞中吱吱叽叽,一只只精编的笼子里满是兔子。打理这些兔子也不是难,此时的中条山中,小兔子一下子由几千只变成了几万只,多的叫一个离谱。兔子本就属鼠科,生仔子和老鼠也是一样,一窝一窝的,那叫一个效率。不养兔子绝对不会不知道,原来兔子的生命力是这样可怕,它们会很容易死去,但它们生起仔来也是可怕。不是如此,这些兔子也不会成为草原上狼群的主要食物。想也是知道,草原上狼群万万千千,可不是小数目,能养活它们,这些狼得多大本事。如果不是有狼,草原就会给兔子吃得春草不生了。

赵榛看着这些兔子,心里满意,吩咐下去道:“不必太多,留个数,就以五万只为基数,不然,纵是送食喂食,我们的人手也是顾不过来。杀老的,皮子肉都要打理好,让人们忙一下,多给大家分些兔肉吃!”边上的小官吏立时应声。

不知道的,见兔子好养,就忍不住想着多养。放牧的也是如此,总想着自己的牛羊多多的,多得没有边才好。养的多了,自然食草也多。结果最后是因为没有了草料而最后出了大事,贪心会引来极大的灾祸,让本都会亏了。赵榛自不会这样贪心,犯这样的错误。

那阴洞却是好的很,里面在腐朽木材和秸秆里培养的蘑菇可了劲儿的疯长,这本就是一种水植物,肥肥大大的,每天晚上早上都要采摘两次。对于这种植物生长的效率,赵榛大是满意。现在整个信王占领区,总帅府中有一大帮能人负责,马扩、高云飞、张可涛、李波才、王妃双儿都在打理。而这里就只能自己一人操心了,为了吃,赵榛可算是呕心沥血想办法了。

最后赵榛到了铁铺,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负责打铁的张老头快步出来道:“老爷回来了,小的来迟了……”赵榛一把扶过了他,呵呵笑着道:“不用多礼……”

张老头转身回铁匠区,赵榛也步入进来,一进铺,就感觉到扑天的热火和硫磺的味道。

由于石条山毕竟资源有限,所以在这里,赵榛没有建立大型冶炼作坊,更没有建立高炉锻造设备。这里只有小作坊形式的铁匠们为中条山的信王军制作武器和修补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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