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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封带着连翘和几个兄弟在炸街,老远就看见了方卓然和林麦,不由脚步微顿。
连翘一眼就看见他们两个牵在一起的手,装作无意地指给陈封看:“没想到那个女孩已经有了男朋友。”
这年代,不是男女朋友,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牵手!
陈封心里莫名失落,却没有流露出来。
连翘嘴角勾起一个开心的弧度。
那个女孩子有这么出色的男朋友,是不会考虑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陈封的。
路过街心的小公园,方卓然带着林麦走了进去,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
他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玫红色的天鹅绒首饰盒递给了林麦。
林麦有几分意外,更有几分惊喜。
没想到还有定情之物!
她接过那个首饰盒啪地打开,一条四叶草坠子的项链在路灯下闪着金光。
她难以置信地问:“黄金的?”
这个年代,黄金首饰很贵重。
方卓然反问道:“不然呢,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我只会送最好的。”
想了想,又补充道:“今天是告白,所以送的是金项链,等订婚那天再送戒指。”
他拿起那条金项链:“来,我给你带上。”
林麦高兴地背转身子。
方卓然给她把项链戴上,借着头顶的路灯,注意到她脖子后面正中央有一颗暗红色的朱砂痣,不由愣了愣。
记得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的就是有关脖子后面正中央的朱砂痣的传说。
传说长这种朱砂痣的人都是来人间寻找自己前世的爱人。
自己是小姑娘寻找的爱人吧,不然爷爷奶奶怎么会认识她,还让她给自己送板栗?
冥冥之中,缘分在牵引着他们。
林麦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问:“你这项链不是在国内买的吧,至少不是在江城买的。”
“你怎么会这么问?”
“咱们江城哪有做工这么精细的金项链,都很粗糙的好吗?”
方卓然夸了一句:“有眼光,这条金项链是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
如果不是为了准备这条金项链,他早就向她告白了,还会拖到今天!
这时传来小贩卖雪糕的吆喝声。
越是大晚上,卖雪糕的小贩越活跃。
晚上压马路的年轻人多,雪糕特别好卖。
“我去买两根雪糕。”方卓然见小姑娘用手扇着风,站起身来,刚要迈步,又停了下来,“你今天没来大姨妈吧。”
林麦的脸顿时红透了,羞涩道:“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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